昨日下午1时许,武昌武珞路石牌岭路口。红灯亮时,从石牌岭左转上武珞路的汽车不多,市民张先生瞅空骑着电动车就冲过了路口。马路中间,站着正在执勤的交警。“那边就有交警,你不怕被扣车吗?”记者拦住张先生,告诉他根据武汉市最近出台的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他的电动车时速表上的时速超过20公里,没有脚踏板,属于超标电动自行车,不能上路,否则会被罚款,甚至治安拘留15天。“没事!我天天从这里过,从来就没人管。”张先生笑称。
骑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的可不只是张先生。在石牌岭路口,短短10分钟内,就有67辆电动车驶过,其中绝大多数时速都很快,且几乎都没有脚踏板。
在街道口鹏程国际大厦下停放着34辆电动车,记者发现其中绝大多数时速表上显示的最高时速都超过了20公里,有的甚至达到了60公里。
此后,记者前往和平大道、徐东大街、建设大道、发展大道等处观察发现,几乎所有的超标电动自行车都畅行无阻。而按照武汉市有关规定,超标电动自行车根本就不能上路。
7月3日,武汉市交管部门发布了《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的通知》,并于10日起正式实施。《通知》规定,只有最高时速低于20公里、重量低于40公斤且能够骑行的两轮电动车才是电动自行车。时速大于20公里的两轮电动车,被归纳为轻便摩托车,这类车须持车牌和驾照上路。而武汉市早已在数年前就已全城区禁止新摩托车上牌,所以超标的电动自行车是无法在武汉市道路上行驶的。
那么,“电动自行车令”缘何成为一纸空文?
在武昌区珞喻路执勤的一名交警说,对于《通知》上的规定和要求,一旦进入实际操作阶段,就面临着很多问题。
首先是对于《通知》中规定的速度和重量限制,光凭交警本身的目测是很难界定的,而想准确衡量却不具备相应条件,且很多达标的电动自行车也能够通过改造达到提速目的,管理难度非常大。
此外,上路交警主要是维护交通要道的畅通,管理机动车,很难有精力来管大量的电动车,除非如同过去“禁麻”进行大规模集中整治,但这会对很多依靠电动车出行的老百姓造成影响。
这位交警坦言,目前,严格按照《通知》执行难度很大,对违章的电动车交警还是以教育为主。“我要是真严管这些超标电动自行车,那就得天天跟老百姓扯皮,还有什么精力管别的?要真那样的话,交通岂不会乱套?”
武汉市交管部门表示,从7月10日起,该市就已开始严格实施《通知》,处罚了一批超标电动自行车主,“但具体数字不方便说”。
其实,超标电动自行车的问题由来已久。近年来,因公共交通的不足,电动车大量涌现。对老百姓来说,坐公交车不方便,且短距离转乘不划算,小汽车买不起,自行车太慢且费力,摩托车又不能骑,于是便捷实惠的电动自行车便成为老百姓出行方式的最佳选择之一。
有关人士认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应该从老百姓出行方便的角度来考虑。要想有效解决电动车的问题,实质上就要从根本上解决老百姓的出行问题。因此,武汉市应该加快公共交通的发展速度以及加强管理的有效性。此外,电动自行车的管理问题涉及生产、销售、使用等诸多环节,在没有综合考虑各个环节的具体管理方法之前,仅由交管部门简单的用一纸通知来规范电动车的行驶,显然无法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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