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龙州路上的一家车行内,店员就热情地向消费者推销着放置在店堂醒目位置的数十辆电动自行车。这些标着“艇王”、“公主”等牌子的电动车,无一例外都体积庞大、外型豪华,甚至和轻骑摩托车酷似。
“时速都在30公里以上,一般能开到30——35公里!”店员介绍,外观“气派”加上速度也快,这些车目前都卖得很好。
“最快能开到50公里/小时。”指着一款同样外观豪华的“鹰伦”电动自行车,杨浦辽源西路电动车市场一家车行老板毫不含糊地表示。而当被追问这辆车为什么没有脚踏板时,他的回答则是:“将近100斤重的车,你骑得动吗?”
“开得越快,销路就越好。”该老板表示,这么高速度的电动自行车,不仅卖得出去,销路也非常不错,他们店里现在也只有这一辆了,“而且我们现在都是包办外地牌照的,买了根本不用担心车不能上路。”
热卖包办外地牌照的超标电动车,这样的情况是个别现象还是普遍存在呢?调查了徐汇、杨浦、普陀、宝山等区众多电动自行车市场、专卖店后发现,目前市面上出售的超标电动车,大多还搭配另一“服务”——代办外地牌照。
溯源:各地上牌标准不同 超标车钻了空子
蓄瓶核定电压不大于36伏、最高车速为每小时20公里、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具有良好脚踏骑行功能——上海市交管部门早已制定了严格电动自行车上牌标准。按照这一标准,大量明显超标的电动车显然无法上牌,那么,这些超标车真能在外地上牌吗?
“本地不能上牌的车,不代表在外地也不能。”一名车行老板一语道破“天机”。调查发现,超标车大多办的是浙江、江苏等地的牌照。店家透露,当地车管部门指定能够代上车牌的店是他们的“合作对象”,每辆车给个百八十元的手续费,就能办出一张牌来,手续甚至轻松到车主本人无须到场。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该登记却未登记的非机动车,无法上路;该法对未经登记就非法上路的非机动车也制定了处罚标准;但同时又规定,需要登记的非机动车种类,由各地方政府自行制定。
“这就意味着,各地都可以制定不同的登记、管理、上牌标准;不能在本地上牌,并不代表不能上牌。”交警部门有关人士表示,按照这一条款,有的地区明确要求电动车必须上牌,也有的地区对上牌不作任何要求;即便同样要求上牌,各地标准也不尽相同,“有限速15公里/小时的,也有20公里/小时的,还有不作特别限制的。”
探究:管理存在盲区 超标车打“外地牌”
超标电动自行车利用各地上牌标准的不同,上了外地牌照。那么,这些外地牌照的超标电动车,是否会受到限制处罚呢?
“由于没有相应规定,很难对上路的外地牌照超标电动车进行管理。”交警有关人士这样表示。可见,外地牌照超标电动车上路遭遇管理难,是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存在盲区所致。
尽管制定了严格的上牌审查标准,明确了超标电动车无法上牌,并明确规定了“无牌无证、假牌套牌”的超标电动车都将被依法处罚,但在相关的管理规定中,并没有涉及到对“有牌上路的超标车”该如何管理;而除了对未经登记就非法上路的非机动车制定了处罚标准外,《道路交通法》中也没有针对超标电动车上路作出处罚要求。
在外地车管部门办了外地牌照,确实不是“未经登记”,更不属于“无牌无证”。无论是按照上海市交管部门的规定还是《交通安全法》的条款,要管理挂外地牌照上路的超标电动车,的确存在盲区。
危害:超标车上路带来隐患重重
按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设计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自行车开行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交警部门有关人士和自行车行业业内人士不约而同地指出,一旦大量挂着外地牌照、时速高达35公里甚至50公里却难以管理的超标电动车上路,将会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自行车行业协会的业内人士表示,尽管按照国家标准,车辆出厂时速不能大于20公里,但出厂速度并不一定代表最后的使用速度。他介绍说,在销售时只要解除限速装置,这些车辆就能突破20公里时速,“但它们的刹车、制动等装置,实际上很可能都是配合原来的20公里最大时速设计的。”
业内人士表示,主要构件不变,功率、车重却不断增大,这就使得在加速、高速以及路况不佳的情况下,超标电动车极易出现刹车系统受损、车身断裂、主件失灵、失控翻车等事故,严重威胁骑车人的生命安全。
“重量超标,刹车稳定性差,瞬时速度却有可能比摩托车还快。”这样的超标电动车,对其他车辆行人也造成了安全隐患。
“拿轻摩化超标电动车来说,它体积大、速度快,如果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速度明显过快,会对行人、自行车造成危险;但如果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又比汽车摩托车等车速慢,它自己同样存在着安全隐患。”由于超标电动车速度快、制动性能差,往往导致交通事故频发。去年上半年仅南汇区就发生与电动自行车相关的交通事故237起,正因为如此,上海市交管部门才要求上牌电动车“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
交警部门有关人士还介绍,尽管外型看起来豪华,速度和性能甚至与摩托车十分接近,但市面上在售的大量超标电动自行车都是用价低质次的配件进行组装的,没有通过国家质量安全检测,质量更是无法保证。
各不相同的地方标准导致的直接后果是,“超标电动车可以在各地标准衔接的‘空隙’中生存。”交警部门有关人士表示。就拿上海来说,尽管自2005年9月开始,交管部门就制定并公示了《上海市二轮非机动车产品上牌备案登记表》(即上牌目录),并不定期进行更新;从去年10月起,甚至收回了曾经“下放”给部分电动车专卖店的“代上牌”权力,以遏制超标电动车上牌。这样一来,本地商家违规替超标车上牌的现象被有效杜绝了,但外地商家代办牌照的情况却依然存在。
“电动自行车本身就有国家标准,《交通安全法》也有明文规定。”据了解,目前上海市办理了上牌手续的非机动车在200万辆左右,而其中电动自行车则达到近30万辆并仍在不断增加,“如果允许大量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很可能还会因其抢道、超速等带来交通秩序的混乱和拥堵。”交警部门有关人士表示,很难想像如果不对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加以管理,将会产生怎样的事故隐患。
建议:上海市应立规明确限制超标车上路
一方面,大量超标电动车依靠能上“外地牌照”,在上海市死灰复燃;另一方面,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存在盲区,上海市交管部门对“外牌超标车”难以进行有效管理;而如果不加以约束和限制,超标电动车带来的危害又不可小觑外地牌照超标电动车,究竟能不能管理,又该怎么管理呢?
“其实只要有法可依,我们管理起来就会容易很多。”不少交警这样认为。上海旭灿律师事务所主任菅峰律师则表示,要解决“外地牌照超标车”管理难的问题,关键在于尽快制定与现有的“电动自行车上牌”标准相匹配的管理、执行标准。
“就算参照同一部法律条文,地域性法规也确实可能存在差异。”菅峰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尽管有一定的前瞻性,但不可能穷尽解释所有问题,所以必须依靠各地有关部门制定各种规定。
菅峰指出,要解决地域性法规差异带来的管理“盲区”,相关职能部门就应该在制定地方性规定后,不断配套,完善各种执行措施,消除差异性带来的影响。
“因此我认为,既然已经制定了‘超标电动车不准上牌’的地方性规定,上海市有关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完全可以再制定限制性规定强制执行。”菅峰说,这个规定可以要求,不分本地牌照还是外地牌照,只要是超标电动车,一律禁止上路,否则就会因此受到相应处罚。
上海自行车行业协会副会长郭建荣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可以通过综合管理,从源头上遏制外地牌照超标自行车流入上海市市场。
“目前质监部门只考察它们(外牌超标车)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工商部门只要求其合法销售,而交警部门只负责路面查处交通违法行为。”郭建荣说,这确实可能导致市场上超标电动车泛滥却无人监管的尴尬局面,“而如果这些部门可以交叉、联动执法,整顿电动车销售市场,这样的情况应该可以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