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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
来源: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电动车商情网 2007-7-18 9: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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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三亚市日前实施新的《关于加强三亚市道路交通管理通告》,禁止三亚市区夜间行车使用远光灯,严查非法营运车辆和超标电动车。

  根据《通告》,禁止机动车在三亚市区内、三亚湾路全路段、旅游景区、学校路段、宾馆、酒店路段鸣喇叭。三亚市区范围指水业大厦以西,月川环岛以南,金鸡岭路口以南、汽车西站以东、银海大酒店以东所有道路(以下同)。解放路全段机动车道禁止停放各种车辆。邻近市县和三亚市乡镇、农场客运车辆未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进入三亚市区行驶营运。东、中线到三亚的客运车辆进入东站上落客;西线到三亚的客运车辆进入西站上落客。禁止工程车和5吨以上的大货车、低速载货汽车(农用汽车)早上6点至晚上11点进入市区行驶(部队牌号车辆除外)。因工作需要或运输特殊物资急需进入市区的,必须报市公安交警部门审批同意。

  未列入国家公告目录管理的电动车辆,不得上路行驶。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未列入国家公告目录管理的电动车,违者由工商部门查处取缔。

关键词:电动车 
我来说两句( ) | | 责任编辑: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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