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在一夜之间,江城电动车的命运发生了根本改变。平日里销量不错的电动车,现在竟然成了滞销货。
10日,《武汉市公安局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的通告》正式实施,对设计时速超过20公里,重量超过40公斤的“超标”电动车,列为轻便摩托车管理。由于武汉已经“禁摩”,这类超标的电动车无法穿上合法外衣,闲置在家或转卖到未“禁摩”的中小城市似乎是它们的出路。“新规出台后,生意一落千丈。”昨日,汉口三阳路上海立马电动车专卖店店长詹忠兰摇着头,一脸苦楚。紧邻的凯奇电动车店店主夏先生看着店堂里积压的大量电动车,无奈地说:“平时一天至少可以卖一台,可现在几天都没开张,水费、电费、租金都搭进去了,再这样耗着,真亏不起呀。”
昨日中午1时,在圣宝龙电动车专卖店,偌大的店堂竟然没有一名顾客。平时,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前来挑选、咨询的顾客络绎不绝,一天可销十几台。
顾客朱小姐说:“买电动车图的就是快捷、方便。现在,时速一限制,那还不如买自行车。”
如何处理未销出去的电动车,成了卖家最难办的事。凯奇电动车店店主夏先生说:“电动车经营多半自负盈亏,退厂显然不可能。”
一些电动车经营户担心,武汉出台这一规定后,其他城市很可能纷纷效仿,把电动车卖到郊县或中小城市,估计也不是长远之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