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业内人士估计,银川已有近10万辆电动自行车。但令人吃惊的是,却没有“电动自行车三包规定”,电动自行车的售后服务全由商家说了算,消费者有苦难言,工商人员无可奈何。
一年之内多次损坏 电动车不如自行车
家住银川东胜小区的顾先生,提起那辆电动自行车时,心情很复杂 。
去年10月,顾先生花1800元钱,买了辆不太知名的电动自行车。刚骑上它,顾先生心里很得意,这“宝贝”方便快捷,比以前的自行车时髦多了。可是,没过多长时间,电动自行车就让顾先生心生烦恼了。
从今年3月开始,车子的零部件接二连三闹罢工。先是左脚踏板脱落,接着就是掉链子。顾先生给商家打电话,要求上门修理。可是打了好几次电话,对方都以忙不过来为由拒绝服务。顾先生只好在小区外找了个自行车修车点,草草修好了事。
5月中旬,这辆电动自行车后轮的轴承坏了,这次,修自行车的摊可解决不了。顾先生只好找到商家,要求更换轴承,没想到商家以轴承为易损耗部件,不属于“三包”范围为由,拒绝了他的请求。又过了几天,顾先生发现电瓶充不进电了,周围还出现漏液起包现象,顾先生认为是电瓶质量有问题,要求商家更换电瓶。商家认为是他长期使用不当造成,不在“三包”承诺的范围内,不予以更换。
顾先生恼了,花了1800元钱,骑了不到一年时间就出问题,责任还得消费者承担,还不如买辆自行车算了。6月,他向丽景街工商所投诉,希望工商部门能给他主持公道。
缺乏“三包”规定 合法维权艰难
可是,顾先生没有想到,工商部门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办法也有限。
接到投诉后,丽景工商所联系了顾先生投诉的商家。商家解释说,轴承不属于“三包”是生产厂家规定的,不是销售商家自己定的,他们不可能自己掏钱替顾先生维修。对问题电瓶,虽然在商家“三包”规定的保修期一年范围内,但已超出了前6个月更换期,商家只予以维修,成本还要顾先生自掏腰包。
这样的结果令顾先生很不满意,他甚至怀疑工商人员“不作为”。
而丽景街工商所的吴所长告诉记者,不是他们不愿意为消费者维权,实际原因是缺乏相应的规定。这给工商局处理电动自行车纠纷带来重重障碍,许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首先是国家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按照国家规定或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但电动自行车出现才七八年,国家还没有出台关于电动自行车的“三包”规定。工商部门要处理电动车纠纷,只能依据厂家自己制定的“三包”规定。而厂家的“三包”规定,往往不利于消费者。
工商所曾接到这样一件投诉:李先生今年3月初买的电动自行车,用了不到一个多月,电瓶蓄电能力明显不足。4月中旬,李先生要求商家保修,商家却说过了一年的保修期,不予理睬。商家解释说,包修期是从电瓶出厂时间(2006年4月)算起,而不是李先生购买时算起。
而且,这一两年来,电动自行车的投诉渐成“新宠”,丽景工商所每个月都能接到10来起,占家用机械类投诉量的50%%,成为交通工具类投诉的新热点。哪个部位的投诉都有,车刹、轮胎、轴承、电机、电瓶、控制器等等。电池问题占首位,其中,虚标容量问题最严重,实际功率与产品说明相距甚远。有些生产厂家虚标电池的容量,在短时间内电池效用还可以,但三四个月后电池衰减很快,使用寿命大大缩短。
记者暗访 发现更多问题
记者随后暗访了几个卖电动自行车的商家。
首先针对电池。各个商家介绍的都不一样,有的介绍电池寿命有用4年左右,有的能用2年。对电池的售后,有的商家给出的是1年维修,有的是半年更换、1年维修,有的是1年4个月更换。
其次针对电机。电机的性能,是各商家重点吹嘘的,堆砌不少新科技名字,什么数码变频、数字微处理技术、航天科技等等,让消费者眼花缭乱,不辨究竟。而对电机的售后服务,各家口头答应的就更不一样了,有终身免费维修的,有10年免费维修的,有3年包修的。
一个商家甚至自曝内幕说,银川市电动自行车有100个左右的牌子,鱼龙混杂,很多杂牌产品靠低廉的价格和一些没有实际意义的证书忽悠消费者,承诺售后服务,其实却没有专业的售后服务部门,消费者很容易上当。
一个搞了两年多电动自行车维修的小伙子告诉记者,电动车修理利润都在
80%%到200%%左右。“他们主要靠两种方法:一是用旧零部件冒充新零部件,这其中又以电池的假冒最为常见;二是利用消费者对电动车配件价格不了解来漫天要价”。据小伙子说,电动车最重要的部件是电池、电机及充电器等,电池属消耗性部件,往往是维修次数最多的。以36V10AH的旧电池为例,作坊会以150元左右的价格购入,加工翻新后以200元的价格卖到维修店,店里再将其假冒新电池以300多元的价格卖给消费者。
维修店的漫天要价也让人触目惊心。随便修一下电机,成本只有3元钱,店里张口就要50元。电机上的霍尔传感器批量进价在4元左右,卖80元到100元,最高时竟卖到180元;一般碳刷进价只有7毛钱,但店里往往要30元到50元。
谁来做先锋
尽管国家未出台电动自行车 “三包”规定,但部分省市已经出台了“三包”规定。
例如,安徽省消协和安徽省连锁协会电动车专业委员会起草了 《安徽省电动自行车消费争议解决办法》。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4部门联合制订了 《南京电动车修理更换退货责任暂行办法》。上海的电动自行车“三包”规定则是在上海自行车协会和上海消协的努力下促成的。
这些地方的“三包”,充满着保护消费者的条款。值得一提的有3大项:一是谁经销谁负责;二是“三包”期限为整车1年,主要部件车架、前叉、电动机为2年,电池、充电器、控制器为1年;三是整车及充电器换货后的“三包”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据业内人士估计,银川的电动车用户已近10万辆,将来还会有更多,而没有“三包”规定,电动自行车用户就会处于无法维权的尴尬地步。
“银川有必要出台电动自行车的“三包”规定,规范电动车市场,这对消费者,对电动自行车本身,都是一种保护。”无论是销售电动自行车的商家还是自行车消费者,都有这样一个期待。
那么,究竟谁来带这个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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