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令出台的当天,石狮交警部门就开始禁止电动车在市区主要路段行驶,这一仓促之举引了发市民争议(详见本报连续报道)。就此,昨天,石狮市政府有关部门说,规定出台前后,很多具体工作要做仔细,比如石狮在收取垃圾处理费之前,提早几个月召开座谈会、听证会,提高市民的认知程度。
采访中,不少市民建议,交警部门应补充听证会等环节,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部门】
禁令出台有依据
据悉,这一纸禁令的出台,依据的是《石狮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昨日,在分管副市长陈昌隆的介绍下,在石狮市政府有关部门,记者见到了这份材料。
根据《方案》,限制未经核准进城的客、货运车辆和外县区(晋江除外)的两轮摩托车进入中心城区,坚决查禁取缔无牌无证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人力三轮车等上路行驶,对持有牌照的人力客、货运三轮车更新牌证,严格执行人力三轮车证、牌相统一的制度。对于无牌无证和车、证、牌不统一的,或违规进入禁行路段的予以整治,在市交通整治办的牵头下,扩大人力车禁行线路,此项工作于2007年5月1日前实施,2007年8月1日前完成。落款日期是今年4月。
记者注意到,在这份材料中,查禁和取缔的只是电动摩托车。而此次禁行的对象是所有电动车。
交警工作没做细
在该部门,一位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针对这一禁令出台前,是否应召开座谈会和听证会,他说,在道路交通整治前期,曾召开过座谈会,当时市长也参加了,但没有提及电动车。
他认为,没有进行召开禁电动车座谈会和听证会等前期程序,“禁行规定出台前后,交警工作没做细”。现场的另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这些工作要做在前面,比如石狮环卫部门收取垃圾处理费,早在几个月前就召开座谈会,而且还举行听证会,这样市民的认知程度就高了。
对于禁令正式实行后,将如何处理上路电动车,这名负责人介绍,当时交警将相关报告递交到市政府时,有具体的处罚规定。交警有义务向公众说明这一规定,市民也有权知道如何处罚及处罚依据。
【市民】
应该补开听证会
昨日,市民纷纷拨打本报新闻热线(0595-22564110)或登录海都资讯网(www.hdzxw.com)发表看法,认为交警部门应补开听证会。
挺“禁”派
一脸胡子(海都论坛网友):电动车虽然噪音小,污染小,但其也存在一些安全隐患。比如现在不少电动摩托车速度都很快,而且车主经常不戴安全帽,有的经常一会走在机动车道,一会又走在非机动车道,是制造安全隐患的一大因素。尤其在石狮,并没有划分出单独的非机动车道,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混杂。在速度上去后,电动摩托车往往比摩托车更可怕。
反“禁”派
nana1986(海都论坛网友):骑自行车太慢了,而摩托车现在又不让上牌。汽车,刚工作,没人买得起,除非靠家人。有关部门最好还是让骑电动车,毕竟没车,真的很不方便,只要限制一下,不让骑到机动车道就行了。
anniechen(海都论坛网友):我是石狮的,刚买电动车没几天,原本想简单而且安全,结果就出了个禁令。我经常加班,而石狮的公交车正常到晚上6点多就下班,这可怎么办啊?
中间派
市民王小姐:电动车是中低消费者出门代步比较理想的交通工具,其存在应该是有一定市场的。不过,电动车也有一些安全隐患,比如电动摩托车。所以对电动车应以疏导为主,而不是一刀切、一棍子打死。有关部门在出台政策前,应该依据法律程序,补充召开听证会,多听听老百姓的意见,根据大家的意见,然后再确定到底是禁还是限制。泉州也限制电动车,但提前发布消息,并让市民先挂牌,最后才禁止无牌无证电动车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