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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禁电动车有利益驱动七成民意疑为假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电动车商情网 2007-6-20 1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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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谁在操纵“假民意”

  何小华反对“禁电”是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广州市政府也拿出一张“王牌”,既堵住了何小华们的嘴,又让公众“臣服”。

  在广州实施禁电的前一天,广州市政府通过本地媒体公布了一份《万户电动自行车管理民意调查》,称“七成市民赞成禁电”。“这是由广州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开展的电动自行车管理专项民意调查,该项调查的对象为年龄16岁以上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的居民。”

  结果显示:(1)公共汽车是目前市民出行最主要的交通工具。公共汽车:59.1%,自行车:14%,步行:8.4%,摩托车:7.6%,私家车:4.2%,地铁:3.5%,电动单车:1%。(2)大部分受访市民支持限制电动自行车。支持:70%,无所谓:13.7%,不支持:16.3%。(3)限制电动自行车对大部分市民的生活影响不大。没影响:58.5%,影响不大:32.2%,影响较大:5.6%。

  而5月20日和21日,记者在广州天河区林河西横街附近对市民进行随机访问,结果显示在“禁电”前,30人中,16人一年中大部分时间选择公交车出行,8人骑自行车,4人骑电动自行车,1人骑摩托车,1人步行。30人中,27人反对“禁电”,2人表示无所谓,1人表示支持。

  据了解,广州市政府在“禁电”令推出之前,还举行过三次听证会。据了解,邀请了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市城管支队等单位代表,以及包括教师、医生及IT行业员工在内的“市民代表”,就“是否允许电动自行车上路”进行了讨论。但没有一家媒体对这两次征求意见会进行任何报道。

  然而,今年年初,1月26日下午,曾德雄、王海红等的六位广州市十三届人大代表,又联名向这次人大提交了“关于举行公开听证会、确保广州禁止电动自行车的民意基础的建议”。代表们认为,鉴于禁电一事影响巨大,众说纷纭,参与提案的代表们建议再次举行公开听证会,以确保此一政策的民意基础,并保证此一政策能切实推进,平稳落实。

  对于听证会,代表建议:第一、听证会由市人大主持进行;第二、参与人员包括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经销商、消费者、市民代表、专家学者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曾德雄认为,所有的意见都应该得到充分表达,平等交流,同等对待。

  5月21日,广东省自行车协会副秘书长何小华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并向记者介绍了广州“禁电”以及为此举行的三次听证会的始末。

  何小华告诉记者,2006年4月,广州市有关部门通过多种媒体公开表示,“从8月1日开始”在广州全市禁止电动自行车。2006年5月23日,上午为广州市发改委主任潘建国的接待日,广东省自行车行业协会的代表与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的代表共同前往广州市政府信访办,提交协会对广州市管理电动自行车的建议。但是,出来接待我们的却是另外的一位同志。他受潘主任委托,向协会转达了如下信息:一,有关电动自行车的问题不属潘主任管理的范围,你们或者可以去找公安部门;潘主任不接待你们;二,广州市政府已经决定“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将从8月1日开始”,当日下午即召开市有关部门的会议部署禁车的工作;三,你们对决定如果不满意,可以到法院起诉。广东省自行车协会则通过该同志表明了如下态度:一,对电动自行车如何管理绝不仅仅是“道路交通”的问题,直接找交管部门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二,省人大的条例里规定,“禁止电动自行车”必须公开听取群众意见;三,我们准备了一份《关于在广州市对电动自行车实行规范管理放行上路的建议》,请转交给张广宁市长。该同志表示,将把我们的意见和《建议》“保证转达”。

  他说,然而,在次日的媒体上,却看到这样的报道:广州市发改委主任昨天在信访接待的时候表明,广州市对电动自行车是“禁”是“行”还没有定论,而且政策的出台也没有时间表。同时还表明,广州市有关部门将会就电动自行车的“禁”与“行”的问题举行“公开听证会”。 后来,6月5日和9日,广州市公安部门举行了两次“座谈会”,我们从媒体得知,5日的座谈会共31名代表列席,其中包括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市城管支队等单位的代表,也有司机、教师、医生、及IT行业的普通市民;6日的座谈会有30名市民代表其中有企业职工、教师和社区群众等。而电动车生产企业、经销商和消费者,以及广东省自行车协会都不在邀请之列。

  何小华说,我们听说6月12日将举行第三次,并且也是最后一次座谈会。广东自行车协会决定“自行前往”。当我们行业协会的代表向主持方(广州交警)表白身份之后,主持方表示“可以参加”。在会上我们得知,当天到会的主要是部分广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交和地铁部门的代表,以及广州市政府各部门的代表。

  他说,主办方给我的发言时间很短,我们行业协会的代表未能全面系统地表述对电动自行车实行“规范管理”的主张,仅就四方面粗略而简要地表明了看法:1.电动自行车是一种具有国家标准的、安全的交通工具,至今没有充分的证据说明它不安全;2.需要电动自行车的主要是广大的普通市民,特别是那些中低收入的市民,禁止了电动自行车将加大广大市民的出行成本,不利于甚至会妨碍中低收入市民的脱贫致富。3.现在有许多市民,包括许多政府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的认识并不正确,在这种情况下对电动自行车做决策,无法公正,绝难科学。4.包括电动自行车在内的非机动车,是广州市现代城市交通的重要补充,它好比人的末梢循环系统。在第三次座谈会上,广州市有关部门还表示,还将委托民意调查机构进行民意调查,然后,将起草有关文件上报省政府。

  “没想到是这样一个民意调查结果”何小华激动地说,“这显然是‘假民意’!”

  常州“禁电”为摩托车让路?

  如果说广州、海口、珠海等城市“禁电”是为了汽车工业发展,是“先进”的表现,那么常州市出台禁电令却显得有点“落后”,因为常州推出“禁电”令是为了给摩托车产业让路。

  4月底,记者就与常州市政府宣传部门取得联系,但有关负责人都以媒体已经报道为由拒绝接受采访。记者随后和常州市自行车协会取得联系,协会负责人谢先生答应将在上海接受记者采访。

  5月4日,记者在上海自行车国际博览会上,采访了多位常州电动车的企业负责人,询问常州禁电的原因,得到一个惊人的答案:常州市政府为了吸引一家大型摩托车企业落户,该企业的条件是禁止电动自行车。

  为了证实该消息,记者立即和常州自行车协会谢先生取得联系,原本热情的他忽然态度冷谈起来,称“常州禁电事件目前进展平稳,协会一致决定保持低调”不愿意继续接受采访。5月5日上午,记者追踪谢先生到了无锡,在那里记者见到他,他还是不愿意多谈。

  当天下午,记者巧遇正在无锡参加活动的江苏省自行车协会理事长陆金龙,他接受了记者采访,他介绍说,去年下半年,某大型摩托车企业要到常州市投资,该企业提出希望政府禁电,市政府就让有关部门汇报常州市电动车的现状,该部门报告称常州市电动自行车不足3万辆,有关领导协商后决定今年停止给电动自行车上牌。江苏省自行车协会得知后积极反映,立即组织准备常州市电动自行车现状的报告送交常州市政府,当得知江苏省的苏州、常州、无锡已经成为全国重要的电动车生产基地,常州电动自行车拥有量已达30万辆,并解决相当部分市民和外来农民工的就业时,市政府有关领导表示重新考虑“禁电”政策。

  5月6日,记者在常州街头进行随访,这里马路上电动车随处可见,一些消费者告诉记者,虽然已经禁电了,但交警并不拦截处罚。一位交警告诉记者,他还没有接到执行有关处罚电动自行车的通知。

  正如另一位协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的那样,所谓“进展平稳”,其实就是政府不撤销也不执行,就当禁电令没有推出过。

  “要是广州市政府像常州市,广东省自行车协会像江苏省自行车协会……”何小华得知后慨叹道。

 

关键词:禁电动车 
我来说两句( ) | | 责任编辑: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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