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乃至全国范围掀起的电动车“禁与放”的大讨论波澜未平,江苏省常州市政府又挑战公众的敏感神经,决定从2007年6月1日起,不再给新的电动自行车上牌并逐渐停止电动车上路。但是,常州推出“禁电”令却是为了给摩托车产业让路。(《中国经济时报》2007年6月13日)
如果说广州、海口、珠海等城市“禁电”是为了汽车工业发展,是“先进”的表现,那么常州市出台“禁电”令是为了给摩托车产业让路就显得不仅是“落后”了。而常州市出台“禁电”令的经过更耐人寻味。
市政府让有关部门汇报电动车的现状,该部门报告称常州市电动自行车不足3万辆,有关领导协商后决定今年停止给电动自行车上牌。但是,江苏省自行车协会得知后积极反映,当得知常州电动自行车拥有量已达30万辆,并解决相当部分市民和外来农民工的就业时,市政府有关领导表示重新考虑“禁电”政策。把30万辆汇报成3万辆,与其说是太官僚,倒不如说是故意“瞎眼”而为之,因为这样做可以顺水推舟,既满足市政府的愿望,又讨好了摩托车企业。
因为把30万辆汇报成3万辆,所以才有了从2007年6月1日起,不再给新的电动自行车上牌并逐渐停止电动车上路的规定,在该事件中,有关部门扮演了一个“行政奴才”的嘴脸,看有关政府官员的脸色行事,完全不顾事实真相,民意民情遭到任意践踏,只要能够让领导的意图顺利实现,哪管你老百姓能不能骑电动车,这也是典型的“惟上”官场作风。
广州是“禁摩”之后“禁电”,而常州直接是赤裸裸给摩托车产业让路,截然相反的做法本身就是对“禁电”政策和民意的极大讽喻。广州的“禁电”理由站不住脚,常州“禁电”理由更是让人啼笑皆非。摩托车不但容易导致“双抢”等不安全的治安事件,而且由于速度太快很容易发生不安全的交通事故,摩托车还制造了城市的噪音和环境污染,在很多城市对“禁摩”产生共识的情况下,仅仅为了吸引投资就把电动车当成替罪羊扼杀,平时挂在嘴上的“利为民所谋”思维怎么不见了,为什么变成了““利为官所谋”,“利为商所谋”呢?
如果电动车会申冤,它一定会呐喊:说我车速过快?奔驰、宝马、法拉利的最高车速比国内高速公路限速都高很多,为什么还能上牌?说我会引发事故?电动自行车的事故率仅仅是机动车的1/10到1/7,为什么不封杀小汽车呢?说我污染大?电动自行车绝大部分是使用铅酸电池,铅酸电池目前同样广泛应用于汽车上,与之相比电动自行车的蓄电池应用量非常小。与小轿车产生的尾气、噪音及电池污染相比,电动自行车的污染小很多。电动车的“零排放”和“零污染”特征成为我国“绿色交通”的范例,为什么就不能在城市立足呢?
西方一位学者说,城市永远是两个城市:富人和穷人的城市,而且总是穷人占绝大多数,这就决定了城市的社会功能应该主要满足服务穷人。电动自行车的庞大消费群体是城市中的人民(穷人),谁的城市谁做主?人民的城市人民建,人民的城市人民做主,人民的城市人民爱,为什么人民骑的电动自行车人民就是做不了主呢?
温总理常说,“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衙斋卧听箫箫竹,疑是民间疾苦声。”“天下最大事,莫非万民之忧乐。行事要思万民之忧乐,立身要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孟子曰:“君视臣如草芥,则臣视君如寇仇。”当官权成为“禁电”背后的利益黑手,民生之艰就又多了几分悲怆,“禁电”,让官权走远!(魏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