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连云港市公安交巡警支队在市区设立23个电动自行车上牌点,为市区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统一上牌,市民可在任意上牌点为自己的电动自行车统一上牌领取“身份证”,7月底全市20多万辆电动自行车将彻底告别电动自行车“黑户”状态。届时,交巡警部门将加大管理力度,对未上牌而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将依法处罚,对于具有“轻摩”特征,超过国标的所谓“电动车”、“助力车”将禁止上路。交巡警部门提醒,电动自行车即使有了“身份证”,也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并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