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赣州章贡区工商局解放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市场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至圣路一家电动车商行的招牌及宣传画上,宣称该车行销售的“××”牌电动车荣获“CCTV央视上榜品牌”称号。经工商人员向央视广告部核查,央视广告部昨回函章贡区工商局,声明没有授予任何商品“CCTV央视上榜品牌”称号,该车行的宣传画纯属虚假广告。
当天,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该车行利用招牌和店内广告宣传画,宣传“××”电动自行车获得了“全国质量公认十佳品牌、通过IS○9001∶2000国际质量体系证书、CCTV央视上榜品牌、质量万里行无投诉及用户满意产品”等称号。执法人员要求车行老板出示获得央视上榜品牌称号的证明,可车行老板却提供不出广告来源真实性的证明。为此,工商执法人员致电中央电视台广告部,对“××”电动自行车是否获得“CCTV央视上榜品牌”称号进行了核实。中央电视台广告部6月2日正式回函章贡区工商局,函中明确声明:中央电视台没有授予任何商品“CCTV央视上榜品牌”称号,该车行打出的“CCTV央视上榜品牌”称号,属当事人自己伪造的。
据介绍,当事人利用招牌和广告宣传画,虚假宣传本车行电动自行车荣获“CCTV央视上榜品牌”称号,误导消费者属于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对此,工商部门现已立案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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