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禁摩”行动以来,东莞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290宗,造成25人死亡。自2006年9月1日以来截至到5月7日,东莞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290宗,造成25人死亡,334人受伤,比去年同期上升145.76%、316.67%和135.21%。其中电动自行车负责任的事故196宗,造成14人死亡,受伤234人,同比上升106.32%、180%和108.93%。
记者日前从东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自2006年9月1日东莞开展综合整治摩托车活动以来,由于异地摩托车在东莞除国道、省道外禁止通行,加之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规定迟迟没有出台,导致一部分市民购买电动自行车代步,甚至一部分市民购买超标电动自行车,致使东莞电动自行车的急剧增加,由此引发了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大幅度增加。
据交管科民警介绍,由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比较薄弱,使得违法现象比较突出,由此引发大量的交通事故。尤其是电动自行车在横过机动车道不按照规定推行造成的交通事故尤为突出,共造成交通事故84宗,造成10人死亡、100人受伤。(刘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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