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1日起,安徽省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将实行登记管理,燃油助力车和电动摩托车将在3年内彻底退出市场。记者昨天获悉,有关电动自行车界定、登记收费等具体实施方案正在制订中。
按照5月1日起实施的《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规定,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安徽省17个市的人民政府规定应当登记的人力三轮车这三类非机动车需要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有关部门正在界定电动自行车的合格标准,只有明确什么样的电动车属于电动自行车范畴,公安机关才能按照《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对这些车辆进行登记。同时,有关部门还将对电动自行车搭载乘客的问题及如何处罚进行细化,使市民知道如何正确骑电动自行车上路。
针对许多市民非常关注的登记收费问题,有关人士透露,对于非机动车登记和办理燃油助力车等车辆临时通行标志的收费问题,我省物价、财政等部门正在研究,最终将核定出相关的收费标准。此外,有关部门还将制定出非机动车不登记上路和燃油助力车等车辆不办理临时通行标志上路行驶的处罚细则。
此外,从5月1日起,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警察如果认定驾驶员有饮酒嫌疑,驾驶员应当接受符合检测条件的医疗机构的血液酒精含量检测。驾驶员血液酒精含量如果达到国家规定的饮酒含量临界值,检测费用自己承担。这些规定的实施细则,公安、卫生等部门也正在制订中。 (孙钥、楚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