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公安部、中央综治委等联合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盗窃自行车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通报》,要求在全国掀起打击盗窃自行车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高潮。我镇公安机关依据上级指示,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以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为主的专项行动,首次行动便暂扣“问题”自行车218辆、电动自行车一辆。
六部门联手打击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
据记者了解,为切实加强对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的指导,虎门公安分局、镇综治办、镇城监中队、镇外经办、工商分局、镇质监站决定成立虎门镇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委委员、虎门公安分局局长叶浩钿任组长,公安分局副局长万日明,镇综治办副主任、公安分局办公室主任王恺和其它5部门主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虎门公安分局治安股长韦付和和各派出所主管治安工作的副所长组成。
此次整治时间从3月1日开始至7月31日止,为期5个月。
盗窃、收赃、销赃和发现窝赃不报业主是重点打击对象
据了解,此次打击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点针对盗窃自行车团伙、收赃场点业主、销赃场点业主、发现自行车窝赃而不报的出租屋主。
整治的重点地区分四类:一是非法交易自行车的旧货交易市场、废旧收购站(点)等场所;二是收赃销赃的自行车维修点;三是易发生自行车被盗的重点地区和场所;四是易作为窝赃场所的出租屋、废旧仓库、施工工地。
首次打击行动出动800人次扣“问题”车219辆
据记者了解,针对打击重点和整治范围,虎门公安分局通过大量调查摸底工作,于3月中旬,由公安分局牵头,出动警力257人次,相关职能部门人员63人(次)、治安员440人次,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第一次清查打击统一行动。
行动中,记者在清查现场看到,行动人员进入自行车维修点、废品收购站点清查。在二手自行车交易较频繁的金洲社区双桥附近路段,清查人员还采取便衣伏击等办法实施打击。
据统计,在为期两日的行动中,全镇共清查了金洲双桥段、威远大桥头(威远端段)、博头路段等3个交易被盗自行车黑市点;清查旧货交易市场、废旧品收购站、废旧仓库49处;自行车维修点24个,工地5个,出租屋465间;查封非法自行车维修点4个,暂扣“问题”自行车218辆,电动车1辆。
低价买单车且没有合法证明材料的将视为“购赃”
据虎门公安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公安部、综治委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严厉打击盗窃自行车等违法犯罪通告》中明确表明:任何单位和个人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被盗自行车或者有被盗嫌疑的自行车,或者明知是被盗自行车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罚。其中,“明知”是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应当知道是被盗自行车:自行车非法交易场所销售、购买的;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销售、购买的;没有依法应当具有的合法票据、证件牌照证明材料的。
虎门公安分局要求,盗窃自行车或者明知是被盗自行车而窝藏、转移、代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应尽快到公安机关交代问题、上缴车辆,公安机关将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否则,一经查获,将依法从重处罚。
举报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最高奖5000元
公安部门表示,在打击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过程中,他们将严格依照上级部门制订的《群众举报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奖励标准》执行。
对向公安机关举报涉及自行车被盗问题的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按照举报奖励标准,及时兑现奖励。据介绍,举报自行车犯罪的途径有:拨打电话“110”或者各派出所报警电话;登录公安部网站(网址:www.mps.gov.cn),进入“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专栏,通过互联网直接向公安部举报;登录广东省公安厅“南粤警察”网站(网址:www.gdga.gov.cn),进入“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专栏,通过举报信箱或举报电话举报或直接向虎门公安机关举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收缴被盗自行车五辆以上的,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00元以上500元以下奖励;抓获盗窃、销赃、窝藏自行车违法犯罪人员五人以上、收缴被盗自行车10辆以上的,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查破重大盗窃自行车案件,并循线追踪取缔非法销售、窝藏窝点,并且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0人以上、收缴被盗自行车20辆以上的,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奖励;破获重大盗窃自行车团伙犯罪案件,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5人以上、收缴被盗自行车50辆以上的,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