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经营电动自行车生意的高先生向记者反映,西安市工商联电动自行车行业商会,从去年12月左右开始,就打着政府的旗号,以筹备组织展销会为由,向电动自行车经营户收取高额会费。而从西安市民政部门了解到,该商会并未在西安市民政部门登记备案,属于非法组织。
“西安市工商联电动自行车行业商会以行业协会名义向商家非法敛财,扰乱市场。仅去年召开的一次展销会,就向100多家商户收取了几百万元的费用,少的交了五六百元,多的就交了五六万元。”高先生气愤地说道,他还拿出一份《会费管理细则》给记者看,上面写着“会员单位必须按时按规定交纳会费”,“会费标准为:会长单位每年缴纳8000元—10000元,副会长单位每年交纳6000元,理事单位每年交纳800元,个人会员每年缴纳600元……”据悉,目前,该商会已经发展了一批会员,并按相应标准收取会费。
为此,记者采访了西安市民政局社团管理处的甘处长。他告诉记者,登记民间组织是民政部门的职责,工商联没有登记管理民间组织的权限,合法的民间组织应具备民政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而西安市工商联电动自行车行业商会并未在我市民政部门登记备案。“一般来说,民间组织都是非营利的公益性服务组织,而非法的社团组织则以敛财为主要目的。对西安市工商联电动自行车行业商会,民政部门将进一步进行详细调查。”甘处长还提醒广大市民,在界定民间组织是否合法时,应查看其是否具备《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向相关部门来电查询,收取会费时看是否出示财政部门的会费专用票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