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雨花大队开展了对电动自行车不按道行驶专项行动。截至昨日中午,共纠违650余起,对其中210余名不听劝阻的驾驶人实施了罚款,共10500元,扣留非机动车辆5辆。
据雨花大队统计,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事故呈逐年上升趋势。今年1月至3月,雨花区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大小交通事故121起,占全区道路交通事故的26%。其中,今年2月11日发生在雨花区韶山路全家园路段的一起交通事故就造成两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受伤。从4月2日起,针对电动自行车不按道行驶,行驶速度快,扰乱交通秩序,事故不断等问题,雨花大队在劳动路、韶山路等地段增加警力,加大整治力度。
“如果你骑电动车摔倒在机动车道,你极有可能危及生命,如果改走非机动车道,你受伤害的只是皮肉。”雨花大队大队长章铁提醒市民,电动自行车不按道行驶将被作为第一阶段交通秩序整治的重点,整治行动将持续2至3个月。为了他人和自己的安全,电动车驾驶人一定要走非机动车道,并且最高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否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非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者,处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将扣留其非机动车。(卜劲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