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厦门市公安局、综治办、规划局、工商局、质监局等7部门在联合召开的反盗车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厦门将“落实自行车生产企业车辆编码要求,完善自行车管理档案,登记购车者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及车辆信息”。同时,加大打击力度,对盗窃电动等高档自行车者,一律刑事拘留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盗窃普通自行车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对被处罚后再次盗窃自行车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劳动教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2006年,厦门市自行车被盗案件立案总数达2808起,其中电动自行车案件立案1916起,查处盗车违法犯罪嫌疑人员344人,查获、收缴自行车314辆。
厦门公安部门将全面摸排近年来本地发生的自行车被盗案件,重点打击盗窃自行车团伙、收销赃场点业主和发现窝赃而不报的出租房主,重点整治存在自行车非法交易的旧货市场、废旧收购站(点)以及收赃销赃窝赃的自行车维修点、出租房屋。今年7月底前,要建立自行车、被盗自行车和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建立盗车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强自行车源头管理,落实生产企业自行车编码要求,完善自行车管理档案,落实自行车销售企业登记购车者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及车辆信息、报备要求。
同时,该市制定了《厦门市群众举报盗窃自行车等违法犯罪奖励标准》,对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根据案情大小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最高上限为1万元。据称,这一奖励标准高于中央6部委的最高5000元的奖励上限。
此外,该市将在居民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均设置自行车存放库(点),在繁华商业地段街道两侧和公共交通转乘站(点)增设公益性自行车集中存放点,并设专人看管;彻底取缔非法设立的旧自行车交易市场及收购赃车的废旧收购点、自行车维修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