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5人驾驶电瓶三轮车上京珠高速,被高速交警新乡大队民警拦下,当民警准备处罚时,却没有找到可以依据的处罚条款。
据当日巡逻的民警介绍,上午9时,高速交警新乡大队民警袁天顺、裴刘升巡逻至京珠高速599公里西半幅时,发现行车道上有5辆三轮车在飞驶,此类车辆属于高速公路禁行车辆,民警要求这些车停下接受检查。驾驶员却掉头逆行逃离,民警将这些车辆拦下,经检查,这些三轮车全部都是电瓶车。
民警查问得知,5名驾驶员到卫辉送货后,就从附近的施工工地进入了高速公路。他们说,这些电瓶三轮车的时速最高可以达到100公里。当民警准备对5人进行处罚时,却没有找到对电瓶三轮车处罚的法律依据。民警对他们批评教育后,将他们护送至新乡收费站下路。
该大队都振宇大队长说,《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规定三轮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而此类车却是电瓶三轮车,由于目前法律界对电瓶车是否属于机动车争议很大,没有定论,给处理带来了很大难度,但这种车在高速路上行驶极易诱发交通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