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厦门市开始针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展开集中整治。一个上午,整治行动小组当场对100多辆违规电动自行车开出罚单。
早在1月1日,四部门已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通告规定下列区域和道路限制电动自行车通行:(一)思明区的湖滨西路以东、湖滨北路以南、嘉禾路(吕厝路口至莲坂转盘)以西、厦禾路以北(含上述路段)以及文屏路、龙虎山路、文园路、思明南路、思明北路、鹭江道;(二)湖里区的长岸路(高殿二号路口至南山路口)以东、兴湖路(高殿二号路口至华荣路口)以南、华荣路(兴湖路口至南山路口)以西、南山路(华荣路口到长岸路口)以北(含上述路段);(三)所有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桥梁、隧道。
昨天的活动与此前一月份开始的交通管制不同的是,经过两个多月的劝导后,针对电动自行车违反禁令行驶的处罚开始正式展开。昨天上午市直属交警大队、思明交警大队以及湖里交警大队三个大队的民警,在11个路口布警对这些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共有100多辆违反禁令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在湖滨南路、厦禾路等路段被当场处罚。电动自行车违规者分别被处于五十元的罚款。昨日整治行动小组还对几十辆违规自行车开出了罚单。
作为整治行动的另一重要内容,行人闯红灯也将于近日内开始实行现场开罚单。交警部门希望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能在根本上提高市民的素质及安全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