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记者从常州市公安局了解到,公安部、中央综治办、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发出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的通告后,常州市迅速加以贯彻落实,3月起至7月,警方将联合相关部门,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加强管理、重在治本”的方针,依法严厉打击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落实预防自行车被盗问题的各项措施,强力推进自行车管理的长效机制建设,确保广大群众财产不受侵犯,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自行车盗窃案逐年增多
据统计,2005年以来,常州市警方共接报盗窃各类自行车案件1.8万余起,2006年比2005年立案绝对数增长2484起,同比上升30%;其中盗窃电动自行车案件上升幅度最大,同比上升50%。
警方分析自行车盗窃发案规律后发现,年初、年末发案最为集中。2005年1至3月份发案数2978起,占全年37%;2006年1至3月份发案数4528起,占全年43%。由于全市自行车、电动车保有量大,案件的发案地区相对分散,基本只要有停放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的广场、道路两侧、老小区都有案件发生。其中,文化宫广场、大润发超市、电脑城以及未改造的丽华新村等老小区、未改造的“城中村”是案件相对多发区域。一天内,以17至19时发案频率最高,占到全天发案20%。20时至23时是晚间案件高发时段,占晚间发案70%。白天各时段发案较分散,下午13时至15时相对多发,占到白天总发案50%。从被盗车辆的类型看,捷安特等高档自行车、防盗设施不到位的廉价电动车被盗较多;从被盗车辆购买时间看,购买车辆在3个月内的被盗几率最大,占到50%。
“丢车怪圈”何以产生
市民朱先生是一家电脑公司的职员,工作3年共丢过3辆自行车,第一辆是新车,骑了两三个月不翼而飞。照家人的说法,新车子太招眼,丢得快,后来两辆他都买了二手车。买二手车的时候,朱先生心里也很矛盾,自行车之所以反复丢失,就是因为有人不断购买二手车。自己买的二手车,有可能就是小偷盗窃的赃车,照此推理,购买二手车的人就成了偷车贼的帮凶。与朱先生遭遇类似,大部分有过失窃经历的市民最后都陷入了“买车—丢车—买赃车—再丢”的怪圈。
据分析,自行车盗窃案件防范难、打击难的原因在于:一是高档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价值一般在1000至3000元左右,是普通自行车价格的几倍甚至十几倍,但仍然依靠固定式后轮锁和环形锁,和普通自行车没有质的区别。犯罪分子使用盗窃普通自行车工具即可实施盗窃,犯罪成本低、收益大。二是犯罪分子盗窃得手后,以十分低廉的价格出售给销赃人员或直接出售。许多市民贪图便宜,明知车辆来路不正仍购买自用,助长了犯罪分子的气焰。三是现有法律对自行车盗窃犯罪处罚较轻,导致重复作案多。对盗窃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嫌疑人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时间都很短,甚至仅治安处罚。公安机关前一年或前一段时间抓获的犯罪人员现在基本上都已释放在外,又成为重点作案人群。
警方吁请市民报案
为有效遏制盗、收、销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案件的发生,多年来,常州市公安机关不间断开展打击防范工作,如开展自行车“黑车市场”集中整治行动,组建专门巡防队伍防范、打击盗窃自行车违法活动,适时开展废旧金属收购业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堵塞盗、收、销赃渠道。2005年以来,常州市共查破各类案件4498起,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4700余名。
此次专项行动中,公安机关的重点打击对象为盗窃自行车团伙、收赃场点业主、销赃场点业主和发现自行车窝赃而不报告的出租房主。重点整治地区为非法交易自行车的旧货交易市场、废旧收购站(点)等场所;收赃销赃的自行车维修点;易发生自行车被盗的重点地区和场所;易作为窝赃场所的出租房屋、废旧仓库、施工工地。通过专项行动力争实现:盗窃自行车高发区域、部位得到及时整治,自行车被盗案件明显下降;居民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均设置自行车存放库,在繁华商业地段街道两侧和公共交通转乘站(点)增设公益性自行车集中存放点,并设专人看管;彻底取缔非法设立的旧自行车交易市场及收购赃车的废旧收购点、自行车维修点;自行车管理办法科学完善,群众自防意识普遍增强,群众不购买来路不明自行车;对自行车实行源头管理,落实生产企业车辆编码、销售企业报备购车相关信息等工作。
警方希望市民发生自行车被盗案件后应及时向案发地公安机关报案,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公安机关查获被盗自行车后,将依据公民报案凭证发还自行车。警方鼓励市民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盗窃自行车、销售或窝藏被盗自行车等违法犯罪人员,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予以奖励。
链接:盗窃、收购赃车从重处罚
《关于严厉打击盗窃自行车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被盗自行车或者有被盗嫌疑的自行车,或者明知是被盗自行车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第六十条第三项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定罪处罚;符合劳动教养条件的,依法予以劳动教养。
“明知”是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应当知道是被盗自行车:(一)在自行车非法交易场所销售、购买的;(二)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销售、购买的;(三)没有依法应当具有的合法票据、证件牌照等证明材料的。
盗窃自行车或者明知是被盗自行车而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即日起一个月内到公安机关交代问题、上缴车辆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否则,一经查获依法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