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2月7日消息:虽然交警部门明令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市区内通行,但是市民刘女士每天还是骑着自己的电动自行车上下班。“政府有关规定不是一直没有下来吗,说明电动自行车还是有生路的。”有着刘女士这样想法的市民不在少数。从2005年开始,关于电动自行车禁或不禁的争论不断,虽然省政府法制办已经召开过听证会,但是相关规定迟迟不见出台。而海口市交警部门的一纸禁令,也没能让电动自行车走上“绝路”。在此次政协会议上,政协委员们对电动自行车禁或不禁,也持续着不同的看法。
禁方: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沈宁江等10位委员再次提出了市区禁行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的建议。沈宁江委员表示,2006年1月至11月由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违法上路引发的交通事故多达600余起。目前海口市区道路上行驶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有几十种,其中95%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由于无证无牌,大多数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见红灯就闯,想走人行道就走人行道,想走机动车道就走机动车道,速度可高达到50-60公里/小时,甚至常在人行道或机动、非机动车道上逆行。
委员们认为,海口市区道路并不宽,近几年小轿车数量急剧增多,摩托车数量也居高不下,非机动车道不健全,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入市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建议在市区禁止电动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上路,并呼吁省政府尽快出台相关规定进行明确。
禁止上路为何允许销售
政协委员曾宪云则认为,去年11月底,海口市交巡警支队宣布,在海口市区内对电动自行车全面禁行,并开始大规模查处,但是同时全市又有86家销售电动自行车的商店,销售的品牌达几十种,其中95%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既然让商店销售电动自行车,为什么就禁止使用呢?
曾宪云委员说,政府相关部门应认真研究,不要草率下令,应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同时,从销售源上严把质量关,建议工商及相关部门对正在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进行鉴定,不合格的坚决退货。今后,不经认定,采购、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坚决予以没收。另外,为了解决交通堵塞与发生事故的问题,建议相关管理部门可以发布通告的形式,公开电动自行车可以骑行的道路与时间,以及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