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5日,广州正式宣布:11月15日起,广州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上路行驶,对此类车不予登记发牌。从12月1日开始,在广州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将面临处罚。进一步,从2007年元旦开始,广州市中心区将全面禁止摩托车行驶。
广州从1991年开始就已有“限摩”的明显信号,也不是第一个禁摩、禁电的城市,群众早有心理预期。但是,“双禁”还是成为广州市最热的词汇,与“双禁”有直接或间接联系的利益相关人,都纷纷登场,发表自己的看法,其中,有的观点相当尖锐和激烈,“要和市长算算账”。报纸、杂志、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更是“全军出动”,大篇幅展开讨论,“双禁”冲击波迅速波及全国,摩托车与电动车何去何从,不再仅仅是广州一个城市所关注的公共问题。围绕“禁”还是“放”?禁止之后怎么办?放开之后怎么管?公共交通如何建设?……一系列问题的争论,被称为是“载入史册的公共政策大讨论”。
通过这一场至今还在演绎的纷争,决策制定背后各种利益集团的博弈也浮出水面。本刊约请行业协会负责人、行政管理专家、政府官员,进行了多层面地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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