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的“禁电”行动在国内电动车界引起轩然大波。同时,珠海、常州等也都持禁的态度对待电动车,而北京等地是先禁后放,郑州则一直处在观望状态。由此可见,电动车在国内各城市的命运悬殊甚大。但无论是禁还是放,观点持有者均有理有据,那么电动车究竟该禁还是该放?禁或放的真实背景是什么?在禁和放之间是否存在更好的管理模式?电动车在目前整个城市交通中有着怎样的影响?未来又将遭遇怎样的路权管理环境?
◆市民的两种态度
连日来,记者就电动车的禁和放问题,采访了众多市民,他们中有电动车使用集中的人,也有与电动车无缘的行人、机动车驾驶员。
郑州市金水公安分局人民路派出所的梁警官称,2005年,该所为社区民警配备了一批电动车,作为民警进社区开展工作的交通工具。投入使用两年多来,确实方便了工作。所以警用电动车还是很受民警欢迎的,它的主要优点在于价格便宜、保养简单、机动灵活。某饭店送外卖的职员小王称,选择电动车送外卖方便了许多。
对此,行人郑先生持不同意见:“抛开大道理不说,我身边骑电动车出事的太多,以至于我现在是看到电动车就想躲。我觉得这么危险的交通工具应该禁行。”行人卢先生坦言:“我赞成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上牌,这种车速度过快,而且没什么声音。没有经过训练的人驾驶,实在太危险!”驾驶员王先生特别指出:电动自行车抢道问题非常严重,有一次他开车行驶在路上,突然发现电动车无声无息地横穿到快车道上来,措手不及的他赶快刹车,但还是被吓出了一身冷汗……
◆峰会上辩论激烈
1月21日下午,“2007年电动之春”中国中部电动车行业峰会分论坛在大河锦江饭店举行,中国自行车协会电动车首席专家、清华大学教授马贵龙,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苗雨露以及浙江绿源电动车有限公司董事长倪捷、北京新日电动车有限公司销售总经理余林、河南省屹林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柴成雷等电动车企业的老总以及一些消费者代表,就电动车管理政策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余林、柴成雷等厂商代表是“放”的坚定支持者,他们认为,电动车与其他交通工具相比,有着环保、便捷、价格适中等突出优点。
相反,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苗雨露则认为,目前电动车发展有些“过热”,他认为要解决城市交通的拥堵问题,最好的方法是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对于个别城市“禁电”的做法,清华大学的马贵龙教授表示,很多城市禁止电动车上路,是因为管理者把电动自行车和改善环境对立起来了,各地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都有一个理由,就是污染问题,其实他们所说的污染问题同不当的统计方法有关,比如说电动自行车的电池有30%是劣质电池,这是错误的,“据我所知,全国99%的电动自行车使用的是强酸电池,和汽车上的点火电池是一模一样的材料,北京有200多万辆汽车,如果电动自行车的电池有污染,汽车点火电池岂不更有污染”?2001年,北京宣布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其实是把轨道交通同电动自行车对立起来了,实际上这是一个误解。像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包括纽约、东京、巴黎等,发展轨道交通是主体,可主体不能代替点对点的一些次要补充。在发展大交通的同时,电动自行车就是一个补充。
谈到交通事故,浙江绿源电动车有限公司的倪捷说,很多人说电动自行车的车速快,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实际上电动自行车的调速功能比较好,速度随时由人掌握,可以根据路况来选择,人多慢一点,人少就可以快一点。“我们从公安部门了解到,电动自行车绝大部分是被动事故,自身出的事故很少。”
对于这种说法,苗雨露反驳说:“在电动车刚刚兴起的几年里,驾驶人一般能够遵守非机动车的行驶规定,自觉在非机动车道内通行。但随着电动车车型和设计时速的变化,越来越多的人把车骑到了机动车道内,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日益增多。“
◆路权之争是关键
电动车禁与放实际上就是路权之争,那么电动车应该拥有一个怎样的路权呢?
浙江绿源的董事长倪捷认为,“请给穷人们一点阳光”,曾是广州“禁电”争论中最令人难忘的声音。很多专家认为广州等城市的“禁电”,实际上就是公共路权分配的问题。很多电动车研究专家认为电动车标志着普通民众向小康生活的迈进,因而很多人认为,从“禁摩禁电”的政策看,无非是把道路让出来给汽车用。事实上,管理者在考虑公共交通资源时,不应该把电动车用“禁”来一棍子打死,而是应该制定相应的政策,给电动车一个合适的路权。
对于路权问题,苗雨露表示,目前,在我国一些允许电动车上路的城市,电动车都规划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但实际上很多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热衷于制造那些速度越来越快、重量越来越重的“电动摩托车”,这显然已经超出了非机动车的标准。“超标车”的出现给城市交通管理增添了难度,造成了大量的交通事故。而就我国目前的城市框架和道路交通管理情况看,专门为电动车设一个车道的可能性非常小,因此为电动车寻找路权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
对此,省人大法制室法规一处的姚福安处长提出,电动车应该有其生存的空间,在政策上应该采取分类管理的办法。而省城市规划专家委员会的王发曾副主任在谈及电动车的路权时坦言,从城市规划角度来说,目前专门给电动车规划行驶道路不现实,可以采取先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将来在新规划道路上再开辟出电动车专用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