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登一遍“禁行路”,有摩托车电动车的这回可得记住了
据沈阳晚报报道日前,沈阳市政府颁布了《关于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的通告》,规定在市区内部分道路上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禁行。1月15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通告》执行半月后,还有很多驾驶人不了解《通告》内容,仅在铁西区,在被处罚的电动车驾驶人中,有半数人自称对禁行一事不清楚。
被罚车主 半数不知禁行
禁行路上违章车主受罚
当日上午9时许,在铁百门前的兴华街上,交警拦住一辆正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王先生告诉记者,此前虽然听说过政府规定了12条电动车禁行路,但并不确切知道到底哪些道路禁行。
类似王先生这样的情况不在少数,记者当天询问了7名被处罚的电动车驾驶人,其中4人对哪些道路禁行不清楚,有2个人干脆不知道有《通告》这回事。
据铁西交警大队统计,进入处罚阶段以来,该大队已经扣留走禁行路的无牌无证两轮摩托车115台,燃油助力车104台,私自加装动力装置的三轮车32台,处罚走禁行路的电动自行车325台。这其中确实有不少人对于《通告》内容不是很清楚。
目前,交警部门针对走禁行路的电动自行车一般给予30元罚款。
交警部门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认真了解《通告》内容,杜绝交通违法行为。
千万记住 下列禁行路
如果您骑摩托车(含有市区通行牌照),记住下列街路禁行:
青年大街、北陵大街、北京街、浑河大街、和平大街、黄河大街、长江街(崇山路以南)、南京街、胜利大街(南八马路以北)、兴华街、三经街、三好街等48条街路。
如果您骑电动自行车,记住下列街路禁行:
北陵大街、北京街、青年大街、中华路、中山路、北站路、市府大路、惠工街(惠工广场至市政府广场)、胜利大街(南五马路至北二马路)、兴华街(建设大路以南)、长江街、东顺城街等12条街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