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评:即便油价高涨、即便城市禁摩、即便面临低价小轿车的价格挤压,几年来,中国摩托车企业依然是风风火火,但当电动车出现时,摩企真正感觉到,苦难来临了。所以,众多的摩企进入电动车行业,既是形势所逼,亦在情理之中。
(十)全国质量大服务活动
兵马已行动,服务更先行
受益是用户,越多越欢迎
2006年6月8日至8月12日,天爵电动车主办的“相约天爵,感受激情”2006天爵电动车全国万里巡回服务大行动历时66天,途经江苏、山东、北京、河北、山西、河南、湖北、江西、安徽等八省一市、行程13000余里,凯旋而归;7月15日,“真爱2006服务中国行”正式打开帷幕,服务队将穿越江苏、安徽、山东、河北、辽宁、内蒙古、河南、湖北、湖南等10多个省自治区,覆盖全国50余个大小城市;10月1日,由上海豪爵电动科技有限公司筹备已久的“溢洋动力好,拉着汽车跑。‘万人签名见证,争创世界吉尼斯纪录,全国巡回表演’活动”在人们欢庆国庆节之际正式拉开了帷幕!此次全国巡演,溢洋电动车将以漳州为始发站,其次是厦门,随后将由南向北依次展开!
11月8日金铃羊电动车全国质量万里行活动正式启航,预计为期一年,每两个月、两个省份为一个周期,将行遍河南、山东等十余个省份的100余个大小城市……,类似活动还很多很多。
随着电动车业市场的火爆,电动车行业也是迅猛发展。产业的迅速扩大决定了电动车企业自身的不断改进,作为产品销售的重要宣传渠道,“电动车服务全国万里行”的类似活动,虽称不上开创了先河,却也是前所未有的,而且一经出现便如此火爆,让人始料不及。由此,也让我们也看到了中国电动车行业发展的强大生命力与影响力,还有其可以预见的美好前景。
点评:以往在摩托车行业经常可以见到的全国质量大服务活动在电动车行业也出现了身影,而且越来越多。活动既服务了消费者,给消费者带去了有形的实惠,又宣传了企业自身形象,真是一举两得。“消费者的口碑是最好的宣传”,已经越来越多的厂家意识到了这句话的重要性,因此可以预见,类似的活动将会继续活跃在07年,而最期盼的人肯定是消费者了!
(十一)明星代言
今日请得天王到,意欲携手创品牌
你方唱罢我登场,好个明星大舞台
11月12日,比德文电动车在潍坊签约天王巨星刘德华,引起了电动车行业及娱乐界的极大关注。而比德文签约刘德华也只不过是行业内厂家携手明星的一个缩影。
请明星做代言早已是各行业的企业提高知名度、增加产品销量的常用手法,电动车行业自然也在“与时俱进”,尽管整个行业还刚刚起步没几年。电动车行业明星代言比较早的应该是绿源、速派奇、新日、真爱等等这一时期的企业了,其各自的产品销量也随着田亮、李湘、陆毅、付笛声任静夫妇等各路明星代言人的较高人气得以提升。而这也启发了更多欲在行业中占有一席之地的企业,于是更多企业加入到了请代言人的行列,于是更多的天王天后级明星纷纷进入了电动车行业。除上述几家外,雅迪与S·H·E、天爵与周迅、格林与林心如、金霸王与陈好、金铃羊与曹颖、华爵与袁立、彪牌与郭冬临、飞科与巩汉林、华迅与范冰冰、蓝海与孙悦等等,也都成为电动车行业与娱乐圈津津乐道的话题,近日,新日更是因成功签约影坛大哥大成龙而成为行业瞩目的焦点。香车美女、靓车帅哥也成为大江南北一道道亮丽的风景线。
企业携手明星在各行业成功的例子很多。借明星之影响力来增强企业的影响力和产品的档次,也是电动车企业携手明星的初衷,从目前来看大部分企业也都达到了预计中的效果。但最终这也只是一种宣传策略,并不完全能说是请的明星名气越大,产品和企业的档次和品位就会越高。企业要创品牌原本无可厚非,这也是社会的倡导和期望,但成功的品牌靠的无不是产品卓越的品质和绝佳的信誉及优质的服务。因此,就现在社会来讲,在企业创品牌初期请代言可以说是有所必要的,但企业最核心的还是产品和内涵!
点评:品牌形象代言,也就是以形象代言的方式传达企业品牌独特、鲜明的个性主张,使产品得以与目标消费群建立某种联系,顺利地进入消费者的生活和视野,达到与之心灵的深层沟通,并在其心中树立某种印象和地位,使品牌变成一个有意义的带有附加价值的符码。在企业真正能够保证消费者利益的同时,明星代言,或能帮助企业树立品牌形象;然而当企业只把眼光定位于简单的宣传上而忽略了消费者利益的时候,明星代言,恐怕只会适得其反。企业发展的过程也正是一种文化的积淀过程,而这个过程,将决定一个企业的最终走向。说到底,消费者才是左右市场的真正主体。
(十二)广州禁“电”
——岁末劫难?
年初京城始开禁,岁末羊城开始禁
北边日出南边雨,乌云何时皆散尽?
进入11月份,华夏大地普遍秋雨绵绵不断,有些地方甚至持续十几天,许多地方还迎来了下半年的第一场雪,气温也陡然下降,似乎提前进入了寒冬。而让羊城市民感到寒意的已不止是天气。经过长达两年的争论,电动车自行车在羊城的坎坷命运终于尘埃落定:经广东省政府的批复,11月15日起,广州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上路行驶,对此类车不予登记发牌。20万辆电单车被判“死刑”,400家销售商面临倒闭……新一轮的争论狂澜开始了。
早在2004年9月份,广州就首次明确表态,对电动自行车不予上牌。2005年6月初,《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通过,规定电动自行车经交管部门登记后,可上道路行驶。要禁止电动自行车的,由地级以上市报省政府批准。6月27日,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人明确表示:广州对电动自行车拟不予登记、禁止上道路行驶。7月27日,市民邓先生因骑无牌电动自行车被罚100元而状告交警。海珠区交警委托代理人承认认定有误,并当庭道歉。交警方称,虽然缺乏明文法律依据,但符合立法精神。2006年1月18日,《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经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规定电动自行车主应随身携带行驶证,否则会被处以警告或者50元罚款。6月5日-12日,广州市公安局连续召开三次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各方人士对电动自行车的去留展开讨论,广州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也为此开展了专项民意调查工作。广州市政府形成了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意见,正式报省政府批准。11月广东省政府正式批复广州市政府,同意广州市在全市范围内(含从化市、增城市)对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不准上路行驶。在广州,历时数年之久的电动自行车上路之争,至此画上了句号。命运多舛的电动自行车终于“倒”在了羊城,近20万辆现行路上的电动自行车何去何从,无人知晓……
与此遥相呼应的是年初时北京对电动车的开禁。当初京城亦于2002年出台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全面禁“电”。但2006年元旦时又全面开禁,引得行业一片欢呼!这不禁让人有了“北边日出南边雨”和“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感叹。面对全国政策、法规的不统一,电动自行车也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
来自广州市交管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2005年广州市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29宗,造成6人死亡,28人受伤,与2004年度相比,分别上升2.6倍、5倍和1.8倍。如此来看,羊城禁“电”也有苦衷。
点评:电动自行车固然存在不少缺陷,但一棒子打死又岂是良策?有人把羊城禁“电”事件比喻为电动车行业的岁末劫难,在这里,是否真是劫难暂且不论,但显而易见的是,电动自行车要走的路还很长很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