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交警、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和市城管办四个部门联合行动,正式查扣上路的电动摩托车,劝阻在禁行区域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并检查电动车销售市场。
据了解,依照交规,驾驶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将被扣留并处200元以下罚款。昨日,交警在岛内的嘉禾路南山路口、台湾街仙岳路口等13个主要路口重重设卡,大力查扣电动摩托。其中,嘉禾路与南山路路口是电动摩托最多的地方,交警忙得不可开交,在6分钟时间里就查扣了6辆。
从1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被限制不得在思明和湖里两大区域行驶。昨日在这些路口,民警还发现许多违规上路的电动自行车。根据有关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交通法规,将被处警告或20元到50元的罚款,拒绝接受当场罚款的,可以扣留其电动自行车。
交警介绍,对电动自行车的现场处罚票据已经准备好,但考虑到应给市民一个过渡适应过程,目前仍采取教育劝导为主。
近日,另一支执法队伍赴湖滨南路和仙岳路江头段一带,检查电动车的销售情况。据悉,从1月1日起,全市禁止销售电动摩托车。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商家没有再摆放电动摩托车,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曾经在报纸上提出的建议——没有脚踏板的电动车一般不合国家标准,不能购买——也在这些商家得以体现,店里放的大部分是有脚踏板的电动车。
但检查组还是查出了一系列产品问题,如受检的13个店家中,有7个店家被查出126部电动自行车没有标明生产许可证编号。对此,工商部门现场开出通知单,要求他们在15天内,将涉嫌违法的商品退出其经营场所,逾期未改者,依法予以查处。
有关部门提醒,为确保电动自行车符合规格标准,及保证其来源的正规性,今后电动自行车主合法上路时,须随身携带发票票据,以供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