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目前南昌市交管部门对于超标燃油助力车整治行动,南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法制处处长胡仁军表示,根据我国轻工业协会颁布的《汽油机助力自行车》标准GB17284-1998中之规定,正规的助力车应当符合以下五个标准:1、气缸工作容积小于30m;2、自重不超过40kg;3、最高时速不超过30km;4、脚踏行驶距离30分钟不小于7km;5、在机动离合器脱开的状态下,能由人力脚踏驱动。只有符合了上述5个条件的助力车,才能够视同于非机动车,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燃油助力车,无须上牌即可上路行驶。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最高时速低于50km,排气量在30cc-50cc之间的助力车称为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范畴,这种助力车需要按照正规手续在车管所办理驾驶执照并上牌后方可上路行驶。而以上述标准来考量南昌市路面上行驶的燃油助力车的话,那么南昌市的燃油助力车大部分属于超标车,而这些所谓的“超标助力车”,实际上就是一辆彻头彻尾的摩托车。
胡仁军告诉记者,南昌市公安交管局法制处刚刚出台的《关于对燃油助力车交通管理的法制意见》明确了超标燃油助力车将按机动车管理,并对无牌、无证上路的“超标车”作出了详细处罚规定,对于未取得摩托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的,扣车、处以500元罚款,可并处15天以下拘留;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扣车,处200元罚款,记3分,两项处罚合计处罚额度为700元。
从表面上看,交管部门治理超标的燃油助力车是那么的顺理成章有理有据,但是,不少的市民询问:“燃油助力车南昌市两年前就有了,而我们根本不了解这些车是否超标,我们南昌市对燃油助力车的管理措施是不是有些滞后?”“我们这些已经买了燃油助力车的人,到底该怎么办呢?难道才骑了1个月的车就要成为一堆废铁吗?”“交管以及工商部门两年前就知道市面上出售的燃油助力车属于超标车却没有及时发布通知提醒消费者又该当何罪呢?”“南昌市2001年就‘限摩’了,是否政府会为我们这些属于摩托车的燃油助力车开放一批摩托车牌照出来呢?”。
当记者问及至于市场上这种超标燃油车仍然有售的现象应该如何制止,胡仁军表示,治理超标燃油助力车仅靠交管部门一家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这项工作还需要工商、质监等多部门共同参与进来,从生产源头、销售流通环节上禁止这种超标车的销售,这样才能杜绝超标的燃油助力车流入市面,而作为市民应当立即停止购买这种超标燃油助力车。
在采访的最后,记者问了胡仁军一个关键性的问题,“超标燃油车最终将何去何从呢?”,胡处长不由的苦笑了一声,“目前江西省人大正在针对超标燃油车制定相关的法规,快的话年底就可以出台。”
产地不在本地质监无法管
那么如此看来要彻底根治这些坑害消费者的超标燃油助力车,就必须究其根源,从其生产领域对其进行严格整治。为此,记者又特地走访了南昌市技术质量监督局。
法规处的蔡处长得知记者的来意后告诉记者,目前南昌市场上销售的绝大部分燃油助力车均产自江浙一带,江西的质监部门仅能对本土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监管。因此,这些仍在市场上热卖的超标然油助力车,不属于本地质监部门管理的范畴,只有靠当地的工商部门才能对其进行治理。
随后,记者又来到江西省技术质量监督局与江西省技术质量监督稽查总队,希望能够获取更多关于对治理超标燃油助力车的相关消息,但均未果。
不是质量问题工商无法查处
值得一提的是,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了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尽管燃油助力车在交管部门遭禁了,而其销售市场却并没有因此而“殃及池鱼”,南昌市场上所有的助力车车行仍然在销售超标的燃油助力车。针对这一现象,记者采访了南昌市工商局市场处的万处长。
万处长的回答却让记者感到无奈,万处长告诉记者,工商局仅仅是监督管理产品流通阶段的“质量问题”,而目前南昌市面上销售的燃油助力车,是属于在生产过程中没有达到国家标准的产品,这就需要质监部门对相关生产厂家进行整治与处罚。对于这些已经流入市场的燃油助力车,万处长表示,由于国家尚没有对超标燃油助力车制定相关行业法规,如果这些超标燃油助力车产品本身没有质量问题,工商部门就没有权利去对销售商进行处罚。
燃油助力车管理要慎重
燃油助力车及其违法行为的泛滥以及治理燃油助力车可能带来的社会问题,早就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
南昌市政协委员曾学德认为,燃油助力车烧油、有汽缸、有发动机,速度又足够快,实际上与摩托车无异。而在管理上,这种车却参照非机动车,不要考驾照、不需买保险、不交养路费,违法后跟自行车一样交20元就可以走人,违法成本极低。这么“优良”的性价比,使得燃油助力车在办不到牌照的情况下,销量仍旧突飞猛进。
而与车有关的大气污染、交通违法骤增等问题也变得日益突出。但是,如果采取极端的“一刀切”的管理方式“封杀”燃油助力车对于已经购买了燃油助力车消费者来说就显得有失公平,因为毕竟消费者在当初购买燃油助力车的时候并
不知道自己购买的燃油助力车属于超标的范畴。
疑问一:
相关部门管理手段是否滞后?
就南昌市交管部门《关于对燃油助力车交通管理的法制意见》的出台,多数市民持理解态度,但也有不少市民认为,这个《法制意见》的出台,纯粹是“亡羊补牢”。
许多市民称,他们的燃油助力车是在观望了很久后才购买的,一位车行老板告诉记者:我清楚的记得早在1997到1998年燃油助力车就曾在南昌市盛行一时,也是到了数量达到数万辆到了非管不可的地步,交警才开始治理,当时的治理方法是上牌统一管理,燃油助力车全部上了轻便摩托车的蓝牌,而现在的情况大体如此,在放任几年后交管部门又出台这个《法制意见》,即使算不上是行政不作为,最起码也是管理手段滞后。
疑问二:
何时能堵住销售源头?
记者采访过的几位燃油助力车经销商一致表示,燃油助力车的流通,是由厂家生产——经销商销售——消费者这3个链条构成。交警处罚超标燃油助力车是在这三个环节中间拦腰斩断。这样一来,从厂家到经销商再到消费者,都会蒙受经济损失。他们认为,如要禁行燃油助力车,应该从禁止厂家生产开始。他们建议政府出台相应措施,要求厂家立即禁止生产,经销商一段时间后禁止销售,燃油助力车再规定多少年报废。
在这场整治行动导致燃油助力车市场消失之前,究竟有多少消费者购买了现在不能上路行驶的燃油助力车?为什么在禁止燃油助力车上路行驶的同时不禁止此类车的销售呢?对此,交管部门的态度已经十分明确,法制处处长胡仁军表示这次整治行动中,交警仅负责查处行驶在路面的摩托车和燃油助力车。至于销售领域,交警部门无权干涉。而南昌市工商局的相关负责人也明确表示,在没有接到相关通知之前,工商部门也无权干涉燃油助力车的销售。只要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既没有质量问题国家又没有禁止销售的规定,这种商品就可以在市场上销售。而南昌市质量监督局的态度则是“产地不在本地我们也管不了”。
记者能感受到这些部门的无奈,但不管怎么说,不从销售源头上堵住超标的燃油助力车,就一定会有不明真相的消费者因为购买它们而蒙受损失,记者在洪城路采访燃油助力车一条街的时候,就有一些操外地口音的消费者来店里选购燃油助力车,期间也有消费者打听:“听说南昌现在在抓燃油助力车?”店主听了赶忙给消费者打气:“没关系的,哪里真的会抓哟,你看看满大街上不都是燃油助力车在跑吗,南昌有几万辆燃油助力车呢,交警抓得完吗?”
疑问三:
燃油助力车能否发放牌照?
2001年“限摩”引来不少纷争,事隔五年之后,南昌市交管部门又一纸禁令,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油助力车统统“红牌罚下”。那么,助力车真的将被送上“断头台”吗?
据了解,目前南昌市四县已逐步对“超标车”实施上牌管理。也就是说南昌市四县的燃油助力车已经找到了一条“活路”,虽然和摩托车一样不能在南昌市区内行驶,但毕竟有了一个合法的身份,那么南昌市的燃油助力车何时能享受到这样的待遇呢?
一位在省政府某机关工作的市民表示:“南昌市交通并不像其它大城市那么拥挤,没必要学习只适合他们的这种禁止摩托车的管理方式。现阶段摩托车是最适合南昌的交通工具,南昌的公交车太拥挤不方便,自行车远一点的话骑到单位很累了,哪有心思做事啊,就剩下喘气了。私家车现阶段很多百姓也买不起,就算买得起的也养不起啊,只有摩托车、助力车比较适合现阶段的南昌。何况南昌市各大主要路段在高峰期都对摩托车的行驶进行了限制,摩托车根本不会对交通造成影响。各个城市有各个城市的实际情况,可以采取听政会的方式制定地方性的法规。
疑问四:
可否设立最后时限?
市民刘先生家住南昌高新开发区,工作地点却在离家十几公里远的红谷滩新区,因此早在2004年刘先生就花了将近3000元钱购买了一辆燃油助力车,对于目前南昌市交管部门采取的“严管”措施,满腹委屈的刘先生有话要说: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倡导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对待助力车实行这种“一竿子打死”的做法,显然是不和谐的。对于燃油助力车的管理,我觉得吉林、安徽等省的做法很值得借鉴,也更具人性化。他们采取的都是规定在某一个时间前允许注册登记,然后规定时间后再禁止的做法。如吉林省出台的相关规定中的第三和第四条明确规定,“第三针对当前燃油助力车生产、销售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只有少数车型符合机动车公告管理要求。对此,为有效解决此问题,拟对2004年10月1日前购买的燃油助力车放宽注册登记的条件,只要车主持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合格证即可办理机动车(轻便摩托车)注册登记手续。第四、依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的有关规定,对2004年10月1日以后购买的燃油助力车,凡无公告的,一律不予注册登记。”
面对日益增多的超标车,究竟该怎样管理?一位市民称,鉴于南昌超标车已达到数万辆之多这一现状,仅仅靠处罚还是不行的,它将导致市民的不安情绪,容易引发矛盾。他认为,对超标车应该及时设立时限比较合适,就是政府相关部门向市民发出公告,以某天为期限,对之前购买的合格超标车给予上牌规范管理,对之后购买的超标车坚决制止上牌管理,这样就限制了超标车的无序发展,同时也稳定了已购买超标车市民的情绪。
从目前南昌的实际情况看来,由于南昌市以前对助力车的管理一直没有明确规定,而老百姓对助力车的方便性又非常青睐,造成南昌市现有的助力车数量较大,其总价值已经达到1亿多元,如果直接“封杀”,意味着南昌市民的财富一下就蒸发掉了1亿多元,何况南昌的老百姓生活并不富裕,这恐怕也不是我们政府希望看到的。而采取规定时间登记,后禁止的做法则可以较好的解决这个问题,也可以避免矛盾的激化。从另一方面来说,将现有的助力车上特殊牌照(如轻便摩托车所用的蓝牌)管理,一来可以方便老百姓的出行,二来可以将这些助力车规范起来进行严格管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率。试想,6万多辆助力车如果全部被禁沦为黑车,其带来的交通隐患将是巨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