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由于电动自行车价格适中,轻便快捷,基本无污染等特点,受到了消费者的青睐。但是,随着电动车市场占有率的不断攀升,其质量问题也越来越突出,根据市消费者协会及12315统计数据显示,仅近一个月,投诉量就达到近百起。记者也时常接到类似投诉。其中,电动车的电池使用寿命问题最为突出。
据分析,电动车消费投诉的主要问题集中在电池质量、继行里程、制动性能和售后服务不到位等,其中电池质量是电动自行车最大的“软肋”,一半以上的投诉集中在电池问题上。很多读者反映,电动自行车的电池用不到一年就坏了,厂家虽然给予更换但是换过的电池坏的几率更大,为了修车消费者要付出很多时间和精力,而且经常用不到承诺的公里数就没电了,很多消费者都有骑到半路没电,自己蹬回目的地的经历。
天津市消费者在今年6月份买了一辆国产品牌的电动自行车,自出保后,电池和电机就时常出问题。消费者自己讲:买电动车原本是为了代步省力,但这半年中,有两三个月时间是靠手推着或脚蹬着上下班,为了修车经常迟到早退,虽然维修多次也解决不了问题,真是活遭罪。
一位姓朱的消费者于今年3月份将自己的旧电池卖给一家维修商店又加了265元从此店购买了一组新电池,可是使用到11月份电池就坏了。店方为朱先生换了一个用过的电池,但是电池安装后还是不行,因为保修期是一年,店方只答应给朱先生换的电池可以用3个多月,之后就不再管了。对此电池经销企业的答复是:如果电池在6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就会为消费者换一个新的,超过6个月就会为消费者换一个“维护电池”。这个“维护电池”的保修期就是这一年保修期的剩下时间。比如你用了6个月时换的,“维护电池”保修期就是6个月 ;9个月换的,“维护电池”保修期就是3个月。
本市的彭先生也遭遇了同样问题。彭先生的电池用到只差10天就一年时坏了。找到经销商后,为其换了一个旧的但是不到一个星期又坏了,连续换了两次都是很快就坏了,但是这样勉强凑够了保修期。电池再坏,经销商就不管了。彭先生说,如果像这样更换的旧电池用不了一星期,还不如直接买新的,省得折腾这么多次。
现在市场上绝大部分电动自行车厂家的售后服务条款中都提到备用电池,有的厂家在电动自行车“三包”规定中承诺,“电池保修一年,保修期限一半时间内更换新电池,超过一半时间更换备用电池”。对于备用电池,多数电动车经销商解释说,备用电池就是相对新电池而言的“二等品电池”、“维护电池”或“售后服务电池”,是“三包”范围更换新电池之外使用的电池,并在该电池上印有“售后服务专用”或“维护电池”字样来区别新电池。备用电池不是新的电池,其电池的性能、使用的寿命、充放电的次数比新电池要差,生产厂家无具体明确的出厂标准。国家生产目录中仅有蓄电池,并没有其他的称谓。
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和蓄电池生产厂家之间长期合作的利益关系是产生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一方面,蓄电池生产厂家依赖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稳定和扩大已占有的消费市场,通过备用电池来牵制已使用的消费群体,使消费者继续购买使用该厂新蓄电池;另一方面,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在不增加蓄电池成本的前提下,通过蓄电池厂家的备用电池来承诺蓄电池“三包”期限,以显示自己的诚信度,在激烈的电动自行车市场竞争中取得消费者的信任。
此外,国家目前对“三包”期内维修的“修理者不得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不符的元器件和零配件”的规定和要求不具体,在“三包”期内能不能用备用电池替代,消费者并不了解,加之有的消费者不索要维修记录,投诉时缺乏证据的支持,这也在无形中助长了经销商使用劣质备用电池。
据了解,好的电池成本要好几百元,而一些厂家为了在降低售价的情况下保证利润,把退换电池中坏的电池组拿掉,经重新配比和维修后当成备用电池使用,还有的厂家购买了一些价格低的劣质电池,甚至是“三无”电池来改装成自己品牌的备用电池甚至原装电池。这些“三无”电池有的使用价格低廉的废旧铅板和硫酸拼装而成,造成电池因杂质太多而反应不充分,缩短了使用寿命;有的把铅板做薄,从外观上看与其他电池并无区别,但实际容量明显减小,还有的为吸引消费者,故意虚标电池容量。
为此,工商部门特别提醒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应选择一些质量高、市场信誉度好的品牌,而不能做“图便宜买老牛”的傻事。购车时要对整车情况、售后服务情况等进行详细了解,特别是要对电池的容量及生产日期做好检查;要索取正规的税务发票、合格证、三包凭证和说明书等,并妥善保存,每次维修时应要求维修商做好维修记录;同时,消费者对购买的电动自行车要正确使用和做好日常的保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