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近日对本地市场上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了监督抽查,结果发现不少产品存在重量超标、最高车速超过上限、标识不全、不具备欠压和过流保护功能等问题,抽查产品的六成不合格。
质监部门提醒消费者:电动自行车的质量直接关系人身安全,用户购买时不仅要注意产品的外观,更要注重产品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本次共对47个批次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了监督抽查,合格19个批次,抽查合格率仅为40%。本次抽查的电动自行车涉及江苏、浙江、北京等11个省市的46家生产企业。
执法人员分析,存在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一些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质量意识和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大部分不合格项目都是企业不按照国家强制标准组织生产,检验把关不严所致。有的小型企业缺乏对产品整体设计和质量把关检验能力,购置低档配件进行组装,产品质量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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