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大型楼盘和小区,催生了一批在小区内搭客的“电动交通车”,这些交通车合不合法?如果出现交通事故谁来负责?一直以来,这些问题都悬而未决。近日,记者向相关部门求证该问题时发现,由于存在法律上的空白,相关的职能部门竟然无法对这些车辆实行监管,绝大多数的小区交通车属于无牌无证的“黑车”。
车主:运管不给办证
11月13日15时许,一辆写着“翠峰交通车”的电动车停在南宁市明秀路振宁翠峰小区的大门前,车上有大约10个座位。车实行明码标价,每人1元,1.2米以下儿童0.5元。该电动车主告诉记者,目前小区里就这一辆交通车,他每月要向小区物业管理处缴纳不少于300元的管理费。
“既然是收费的营运车,这车办了营运证吗?”
面对记者的提问,车主回答说,他曾到运管部门咨询,希望办理营运证,但运管部门不予以办理。“我想办证,但不知道上哪办呀。”
据了解,目前大型小区逐渐增多,在小区里开电动交通车的现象比较普遍。此外,在一些面积比较大的大专院校,都活跃着电动交通车。
物业:不知要办啥手续
振宁翠峰小区物业管理处有关人士介绍,从该小区大门到最远的住宅楼有600米的距离,而环绕小区一圈大约有2公里。此前,人力三轮车是允许进入该小区的。考虑到安全等方面因素,物业管理处近期开始不允许人力三轮车进小区候客,而允许电动交通车进驻小区。该人士表示,他们不知道要办何手续,如果有关部门需要电动车办理相关手续,他们将及时督促车主前去办理。
小区交通车的出现方便了住户,但也引起不少住户的担忧。市民农小姐说,由于住处离大门远,她对交通车的感觉是“又爱又担心”,每次乘坐都有点“心惊惊”——电动车没有上牌,而车速也不是很慢,万一发生交通事故,到时能否找得到肇事车主还是个问题。另外,电动车没有办理营运证,如果乘客因事故受伤,就得不到保险赔偿,乘客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障。
部门:这种情况很难鉴定
“我们只管道路上以及风景区里面的运输行为,在小区或是学校里的运输行为我们是不管理的。”南宁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有关人士解释,运管部门是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只管理道路上的运输行为,而小区或者学校里的路段,不属于道路范畴。
对小区交通车的问题,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客运科有关人士说,运输管理部门是否给电动车发营运证,首先要看车管部门是否给其发车辆行驶证,如果车管部门发了行驶证,就意味着可以上路行驶;其次,由运输管理部门判定车辆是否符合营运条件。对于在小区营运的电动车是否属于非法营运,这位负责人称“目前这一情况比较难界定”。
记者从南宁市车管部门了解到,目前还没有给电动车办理行驶证的业务,国家也没有政策明确电动车属于什么类型的车,给电动车上牌没有法律依据。由于没有行驶证、营运证等,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对小区电动车的管理也困难重重。
记者致电国家交通部公路司运输管理处,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员解释说,在客运方面交通部门主要管理城市与城市之间的客运线路的车辆,也只在这些范围内发放经营许可证。至于城市交通车辆包括公交车和出租车,是由各地人民政府指定管理部门的。
“无牌无证,出了事故该谁负责?”对此,中司律师事务所的龙漫娃律师认为,如果这些车辆属物业所有,承包给他人驾驶的,则应由物业和驾驶者承担连带责任;如驾驶者是受雇开车的,由物业承担责任;如物业允许外来车辆进小区运营收取管理费的,物业应当在车主首先承担侵权责任的基础上承担补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