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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动自行车“超重”改进的通知
来源:上海自行车行业协会   电动车商情网 2006-11-22 13: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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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各在沪登记上牌备案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

  接上海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通知:各地在沪登记上牌备案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凡重量超过40公斤的,将不能在上海销售上路,须立即改进。

  请有关企业接到《关于电动自行车整改的紧急通知》后,将上述改进后的车型〔不能大于40公厅〕于11月24日前送上海市自行车质量监督检验站重新检测重量〔上海市徐汇区龙漕路223号,电话:64827477、64827483〕。如不送检,车辆管理所将注销该品牌型号在沪的登记备案目录。

  企业送车检测后,将补测报告一式俩份〔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送至我行业协会。

  协会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20弄2号806室

  电话:021-62857577

  特此紧急通知

关键词: 上海电动自行车 
我来说两句( ) | | 责任编辑: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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