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梭于大街小巷的各式新颖电动自行车,成为申城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而在交通协管员小马看来,这道“风景线”却显得格外黯淡,因为他在日常的交通管理工作中发现,电动自行车往往成为交通事故的悲惨主角。
“弃自改电”非常普遍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布的有关数据显示,从去年12月21日至今年10月17日共302天内,本市共发生742起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造成92人死亡、770人受伤。其中,电动自行车负同等责任以上(含)的交通事故有364起,死亡34人,受伤381人,同比分别上升42.64%、17.65%和49.41%。
“电动自行车已成为继摩托车之后的事故多发车。”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电动自行车价格便宜、购买方便、使用便捷,而且不像摩托车那样需要办理上牌领证、考试等繁琐手续,市民群众“弃摩改电”、“弃自改电”的情况非常普遍,近年来电动自行车数量急剧增长,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不断攀升。
电动车的“危险之旅”
今年5月5日13时许,27岁的外地来沪女子束某骑着一辆电动自行车在天钥桥路由北向南的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驶近南丹东路时,束某突然变道超车,行驶到相邻的机动车道上,同方向行驶的一辆公交大客车避让不及,将束某撞飞倒地,造成其因颅脑严重损伤而当场死亡。交警现场勘查认定,束某未按规定行驶在非机动车道内,应负事故同等责任。
7月19日11时许,15岁的中专生李某骑电动自行车沿三沙洪路行至秀山路口时闯红灯,与垂直方向驶来的大货车不期而遇,李某头部受重伤。交警现场勘查认定,李某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而引发事故,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潜在危险不少
以上两起交通事故皆因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而起,都导致了相当严重的后果。而诸如闯红灯、随意调头、在人行道上骑行、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等电动自行车违法现象更是比比皆是。其中,最令人担忧的,莫过于车主对待自己违法的认识态度和言行。一些人表示根本不知道电动自行车要求限速15公里/小时,一些人表示不清楚16周岁以下青少年不允许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规定,而相当部分人表示自己的违法行为完全在自己的掌控范围内,不足为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