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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三轮车准生不准养没地上牌需谨慎买
来源:大河网-东方今报   电动车商情网 2006-11-7 15: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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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电动三轮车是机动车?也没人告诉我咋上牌照啊?”近日,一名电动三轮车主满脸疑惑地说。电动三轮车是否属于机动车,到底能不能上路?这是让很多市民都很疑惑的问题。

  去年,中牟农民闫志伟就因驾驶电动三轮车被查,一怒将郑州市交巡警四大队告上法庭,近日此案有了最终结果:交巡警认定电动三轮车属机动车并无不当。交巡警同时提醒正在观望的市民,电动三轮车不能上路,希望市民不要购买,以免给自己带来经济损失。


  ●现场查扣

  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没有牌照要查扣

  近日,郑州市未来路与货站街交叉口北200米,交巡警四大队管城10号民警任民正在执勤。

  这时,自南向北快速行驶过来一辆装满货物的蓝色电动三轮车,任民上前查询,女车主有些惊诧。

  因为她无法出示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属于机动车,存在安全隐患,得查扣。”任民这样告诉她。

  据任民介绍,这辆电动三轮车共装有4个12伏的电瓶,自重300多公斤,额定功率远远超过非机动车功率,标注时速可达120公里,这些已经符合机动车的标准。

  ●市民不满

  有卖有买,有这个市场,就得允许上路

  “这车不用燃油,多环保,多好啊。”电动三轮车被查后,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车主感到很不理解。

  她说,她前不久花了3000多元钱买下这辆车,买的时候就是冲着电动三轮车方便环保的优点,没想到还没拉几趟货就被查扣了。

  她向记者表示,其实电动三轮车不应该属于机动车,平时速度也就跑到每小时20公里,民警以无牌为由查扣,她也觉得很委屈,她说交管部门没有硬性规定要求电动三轮车上牌照,她就是想办牌照也找不到地方呀。

  “有卖有买,有这个市场,就会有这车在路上跑。”围观的一张姓市民说,从长远来看,无污染的电能、太阳能交通工具是国际、国内的发展趋势,应该允许电动三轮车上路;如果不允许电动三轮车上路,就应该从源头做起,取缔销售点,不允许销售。

  ●典型案例

  开着电动三轮车上路被查,一怒状告交巡警

  中牟农民闫志伟,就是一个反对以机动车标准查处电动三轮车的典型人物。

  2005年5月9日11时20分,闫志伟驾驶着一辆金鹿牌电动三轮车,行至郑州市老107国道与郑汴路交叉口立交桥处时,交巡警四大队二中队民警刘其彬等将其电动三轮车暂扣,并处罚金1600元,理由是闫志伟无驾驶证驾驶无牌照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的行为违法。

  2005年5月23日,闫志伟以电动三轮车按照机动车执行有关法律不符合郑州市实际,无明确法律依据等理由,向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起诉。

  ●法院判定

  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交巡警是对的

  2005年8月23日,管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撤销交巡警四大队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并赔偿闫志伟交通费6元。

  “虽然目前电动三轮车在郑州尚未实行行政登记,但并不意味着电动三轮车可以随意开上城市机动车道行驶。”该案审判长毛萍介绍,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的定义,闫志伟的电动三轮车符合法律中规定的机动车标准,交巡警四大队对该车属机动车的定性是准确的。“但是,交巡警四大队在执法上存在瑕疵,适用相关法律法规错误”,故撤销交巡警四大队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

  对一审结果很不满的闫志伟又继续上诉,2006年10月15日,郑州市中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郑州市中院认为,交巡警四大队认定该车属机动车并无不当。

  法院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闫志伟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整车重量为280公斤,输出功率为700瓦,最大载重300公斤,完全符合机动车的特性,应该定性为机动车。该车不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机动车产品公告中,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不能办理注册登记;《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不能上路行驶,所以交巡警四大队对该车的处理符合法律规定。

  ●专家说法

  咋给电动三轮车定性,还有待立法完善

  交巡警说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而闫志伟却在法庭上出具证言:郑州市车辆管理所办证大厅一工作人员解释,电动三轮车不属于机动车管理范围,不用挂牌,也不办理专门的驾驶证;中牟县车辆管理大厅工作人员也表示,电动三轮车不用上牌照办驾驶证。

  近日,记者咨询郑州市车辆管理所工作人员,得到的答复也是:电动三轮车不上牌不办证。

  交巡警说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而车管所说不属于机动车,到底谁说得对呢?这让市民很迷惑。这还是其一。其二是就算属于机动车,但交管部门又不给上牌照,这让市民咋办?

  面对这个问题,不少交巡警也摇头:这的确是个麻烦的问题,他们也没办法解决其中的矛盾。

  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欧广远教授曾表示:应该为电动三轮车立法定性!他说,《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明确给电动三轮车下定义,这说明我们的相关法律还有待于完善;而且电动三轮车注册登记、上牌照等配套设施都未跟上,这都需要相关的行政法规尽快出台。

  中国社会科学院行政法博士杨会永也说,关于电动三轮车的认定问题,解决办法有二,要么国家权威部门统一作出解释,要么由地方人大专门立法认定。

  ●交巡警感言

  电动三轮车隐患多,不能不治理

  近日,在查处电动三轮车现场,一李姓老先生表示,电动三轮车真该查了,车速特别快,他在未来路与货站街交叉口就碰到过两起因电动三轮车引发的车祸。

  据交巡警四大队刘鹏举介绍说,目前郑州市的电动三轮车多存在于城乡接合部和都市村庄内,多用来载客和载货。不少电动三轮车是拼装起来的,车辆配件如刹车制动等都存在安全问题,此外由于电动三轮车车速快、载货多、不能注册登记而导致事故多发,不能及时查找肇事者等,去年一年郑州市就发生电动三轮车交通事故30多起,并有近10起存在交通逃逸情况。

关键词:电动车上牌 电动三轮车 
我来说两句( ) | | 责任编辑: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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