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对电动车电池产品的质量抽检情况。质监执法人员共抽查了江苏、浙江、上海、安徽、山东等5个省、直辖市35家企业生产的35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7.1%,有8种电动车电池存在质量问题。
据了解,这些不合格产品主要存在2h率容量不足、-10℃低温容量不达标、过充电性能不好和外形尺寸超标等质量问题。2h率容量是考核电池在常温环境下的使用性能,表示电池工作时的放电时间。电池容量不足,会导致电动车行驶里程缩短,如常州市鸿轩电源有限公司生产的6-DZM-14型电池。而低温容量性能关系到电池在低温环境下的工作性能。电池低温容量未达标,会导致在冬季寒冷条件下特别在北方使用的效果较差,表现在低温状态下行驶里程比常温状态下要大大缩短,如长兴县利众电源厂生产的“利众”(6-DZM-20)电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