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电动自行车也可以买第三者险了。10月18日,中国人保总公司正式推出国内首款电动自行车综合保险。
市民只需要付50元或100元的保险金额,就可享受到最高6万元的赔付款。据从湖南人保了解到,该险种已开始在四川独家试点,年内很可能在湖南地区推广。今后市民如果被电动自行车撞了,赔钱的将可能不再是肇事者,而是保险公司。
据了解,首款“电动车保险”集人身意外伤害险、意外伤害医疗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为一体,车主本人及其家人(年龄超过16周岁都行)在驾驶过程中发生事故,致他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车主所应支付的赔偿金由保险公司来支付。此外,车主本人如果发生意外,也能从保险公司得到赔偿。
根据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不同,该款产品分为A、B两款,售价分别为50元和100元。A款涵盖的保障包括1万元的意外伤害和全年累计4万元的三者险限额。B款产品保障则包括3.5万元的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费用;全年累计最高6万元的三者险限额。另外,针对第三者财产损失,还规定了100元的免赔额,即100元以内的损失不予赔付,损失200元,只赔100元。
“为电动自行车买保险有利于抢救伤者,减少纠纷。险种的推出填补了市场空白。”人保有关人士认为,一些厂家为了迎合消费者,电动自行车摩托化倾向越来越严重,车速远远超过规定的时速20公里/小时。电动自行车超速、载人、挤道等现象非常危险,非常容易引发事故,由此纠纷不断。由于电动自行车属非机动车,之前针对机动车的保险产品又难以满足需要,电动车保险的推出无疑很好地满足了市场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