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交警支队决定从9月16日起,按照规定对电动三轮车进行处罚。与此同时,泉州市工商部门要求商家暂时停止销售电动三轮车。
近日,泉州市交警支队历数了电动三轮车的四大危害:一是与自行车、三轮车相比,速度快,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都形成威胁;二是电动三轮车主法制意识淡薄,未经过培训就上路,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三是有些车主是残疾人,无法处理紧急事件,搭乘不安全;四是电动三轮车泛滥会给市区交通秩序带来混乱。
据泉州市临江工商所张伟聪所长透露,交警禁止电动三轮车上路,为避免消费者购买电动三轮车造成损失,工商部门要求商家停止出售电动三轮车,并将与泉州市质监部门配合对电动三轮车的身份进行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