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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交警表示:买电动自行车代步需暂缓
来源:中国自行车协会网   电动车商情网 2006-9-14 1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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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东莞市“治摩”后,市民少了一种交通工具,那么电动自行车能不能骑?据了解,“治摩令”颁布后,许多市民购买电动自行车取代异地摩托车作为代步工具,而电动自行车行也借“治摩”之机,在明年1月1日电动自行车禁售之前加紧清仓。

  对此,东莞市交警部门明确表示,虽然东莞市政府尚未最终明确电动自行车是否能上路行驶,但对于上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交警部门一直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视作摩托车或轻便摩托车来查处的。而在9月1日、9月2日两天内查扣的1578辆无牌无证摩托车中,大部分都是超标电动自行车。交警部门提醒市民,在东莞市关于电动自行车能否上路的政策明确前,暂时先不要购买电动自行车,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交警部门还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超过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交警部门可扣车,对未取得驾照驾驶超过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者可按无证驾驶处罚款1000元、15日以下拘留,对持摩托车驾驶证驾驶超过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者则可按驾驶无号牌机动车罚款100元、扣3分。
关键词:电动车 
我来说两句( ) | | 责任编辑: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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