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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16日起市区统一整治电动车
来源:东南早报   电动车商情网 2006-9-14 8: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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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近日,鲤城交警大队拦下15辆电动摩托车,每辆处以200元罚款。16日起,泉州市区将统一整治电动摩托车。

  两年前,当电动车渐渐风靡泉州时,市交警支队曾对电动摩托车处以200元罚款,对无牌上路的电动自行车处以50元罚款。今年七八月份,泉州市交警支队在市区进行交通整治,所有的电动车违法都处以5元罚款,随后放行。

  13日起,泉州市交警支队又开始重点整治电动摩托车。交警认为,电动车重量超过40公斤的,按机动车无牌上路处以200元罚款。截至昨日下午5点半,共有15辆电动摩托车上路被鲤城交警大队处罚。

  市区电动车集中整治行动将从16日开始。交警将先向违法上路的电动摩托车车主发出交通违法告知书。16日起,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超过40公斤,收起来吧

  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将禁卖早报讯(记者谢伟端实习生郭石燕文/图)泉州的电动车行主要集中在中山南路。昨日,鲤城区工商局临江工商所对六七家电动车行进行检查,要求商家将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收起来。

  临江工商所工商人员到中山南路的飞鸽电动车专卖店、依达电动车行、泉州市鲤城区永佳利自行车店等店面进行检查。根据标准,电动车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时速不超过20公里/小时,且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按照这个标准,电动摩托车是不符合的。但是,昨日记者在一些电动车行看到有电动摩托车出售。

  临江工商所张伟聪所长说,现在交警禁止电动摩托车上路,为避免消费者购买电动摩托车造成损失,工商所要求电动车店将超过40公斤的电动摩托车收起来。检查中,工商人员发现,所有电动车行的经营范围上都写明是“电动自行车”,张所长说,如果商家卖的不是电动自行车,而是电动摩托车,属于超范围经营,按照规定也是要受处罚的。工商部门先要求商家自己整改,如果下次检查时仍在超范围经营,工商部门将进行处罚。电动三轮车不能上路追踪

  电动三轮车被暂停销售

  泉州市交警支队决定从16日起,按照规定对电动三轮车进行处罚。与此同时,13日,工商部门要求商家暂时停止销售电动三轮车。

  13日,交警支队历数了电动三轮车的四大危害:

一是与自行车、三轮车相比,速度快,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都形成威胁;二是电动三轮车主法制意识淡薄,未经过培训就上路,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三是有些车主是残疾人,无法处理紧急事件,搭乘不安全;四是电动三轮车泛滥会给市区交通秩序带来混乱。

  泉州市交警支队要求,从昨日下午开始,由市区交警向电动三轮车发出交通违法告知书,给予违法车主和驾驶人书面告知和口头警告。16日起,交警再按规定进行处罚。

  临江工商所张伟聪所长说,交警禁止电动三轮车上路,为避免消费者购买电动三轮车造成损失,工商部门要求商家停止出售电动三轮车,并将与泉州市质监部门配合对电动三轮车的身份进行认定。

关键词:电动车 
我来说两句( ) | | 责任编辑: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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