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天津市交管局开始集中整治非机动车的违章驾驶并面向社会公布了非机动车重点交通违法表现及处罚标准,从而改善因非机动车交通违法造成的城市交通混乱的状况。
非机动车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主要有三种。分别是: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以及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违反载人规定的行为。
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交通违法主要表现为:其他交通参与者均停车等候,众目睽睽之下公然闯信号;多相位路口,直行信号为绿灯时左转弯,左转信号为绿灯时直行;红灯刚刚亮起时或绿灯即将亮起时,个别故意抢信号通行;交警及交通协管员示意停车等候,仍继续前行.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交通违法主要表现为:设有机、非隔离设施道路上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仅设有中心隔离设施道路紧贴中心隔离设施行驶;快速路、立交桥(禁行段)行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违反载人规定交通违法主要表现为:在无警力控制的路口、路段肆无忌惮,骑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驮带成年人;趁交警不注意骑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驮带成年人快速通过;在交通协管员值守岗位,不顾协管员提示继续骑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驮带成年人。
据了解,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将被处以20元罚款;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将被处50元罚款;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违反载人规定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20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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