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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速超20公里电动车亦属“治摩”对象
来源:虎门网    2006-8-31 14: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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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近段时间,不少市民热议“治摩”话题,一些市民也表示,禁摩之后,会买辆电动车代步。交警部门提醒市民,部分超标电动车也列入了本次禁摩治理范围。 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自行车是以蓄电池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力辅助动力功能的特种自行车,该车最高时速不应大于20公里每小时,整车质量不应大于40公斤,30分钟脚踏行程不少于7公里。时速超20公里至50公里的电动车,被定性为轻便摩托车,驾驶该类车上路,必须具备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无牌无证驾驶的,将按摩托车交通违法论处。时速超过50公里的,即认定为摩托车,必须具备相关证件才能上路。 交警提醒市民:目前市面上状如摩托车的电动车,大多不符合助力车的规定,这次“治摩”也将其纳入了整治之列,市民不要盲目购买。
关键词:电动车 
我来说两句( ) | | 责任编辑: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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