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我省非机动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公安部门将为非机动车办理牌照和行驶证。省物价局核定了收费标准,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办理牌证时,按号牌(铝质材料、单面喷漆平版)5元/面、行驶证1元/证缴纳工本费。
省物价局要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对生活困难的残疾人要给予适当减免。非机动车牌证工本费属行政性收费,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监)制的陕西省公安交警系统收费专用票据,收费收入全额上缴同级财政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收费单位应到同级物价部门申请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并在收费地点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及社会监督。(记者袁超群实习生张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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