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时报7月23日讯截至今年6月底,我市各级“12358”价格举报中心共受理群众对非机动车停车场乱收费的投诉举报41起,占已查处的价格举报案件数的16.02%,位居今年上半年价格举报第二位。
市民投诉非机动车乱收费主要集中在我市人员流动较大的商业网点、公园、广场、医院、车站等地,如省立医院看车处、三联家电自行车存放处、人民商场停车场、市华联停车场、泺口服装城停车场等地;市、区价格检查部门虽然多次对非机动车看车处进行治理整顿,但是自行车、电动车乱收费问题并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从市民投诉的情况来看,非机动车超标准收费问题最为严重。按照非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我市自行车、电动车看管费应为每天8时至20时(含20时)每辆每次收取0.20元,但不少停车场实际收取自行车每辆每次0.3元,电动车每辆每次0.5元;电动车超标准收费投诉最多。
此外,非机动车停车场还普遍存在不按规定时限收费现象。按规定,我市自行车、电动车夜间看管费应为每天20时至次日8时(含8时)每辆每次收取0.5元,但是大部分停车场下午五点就按夜间标准收费,还有的以路灯开启时间为准和以天黑为依据收费;每辆每次收费1.00元。 (记者 李绍庆 实习生 王慧 李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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