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5月初购买了一辆电动车,使用不到一个月后经维修人员检查,鉴定为电瓶有问题,并当场给她更换了电瓶内的电池组。可张女士使用不到一周又出现问题,她只好再次找到商家,要求维修人员当场打开电瓶盒进行检查。张女士意外发现,被更换的电池外表早已磨损得没有任何标记,当即提出质疑。维修人员说这是厂家提供的替代品,比新电瓶质量都好。张女士要求为其更换新电瓶,或者对原来使用的电瓶进行修理,但遭到拒绝。无奈,张女士将此事投诉到召陵区消协。经消协工作人员多方调查取证、调解,商家最终赔给吴女士一个新电瓶。
召陵区消协提醒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车时,首先要特别注意电瓶容量、行驶里程和使用寿命。要尽量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品牌电瓶。同时,还要注意查看电瓶出厂日期及是否原装配套。特别是单独购买电瓶时,一定要索取正规发票,以便发生纠纷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每次维修时要督促维修商做好记录,以免出现质量纠纷时无证可查。(王亚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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