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价廉物美、清洁环保的代步工具,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的销量不断上升。然而,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最近接到多起消费者投诉,反映他们刚买的新车到车管所却不能上牌,让消费者没有了方向。
自行生产 违法销售
郑先生因患有心脏病和类风湿关节炎行动不便,在朋友的介绍下,老夫妻俩特地赶到位于桃浦的机动轮椅车厂,花4000元购买了一辆电动三轮车代步。考虑到使用人的实际情况,厂家还帮助老郑把手刹车改成了脚刹车。满心欢喜的老郑跑到车管所为自己的电动三轮车上牌,却被泼了一头“冷水”:该电动三轮车根本没有生产许可证,属厂家自行生产违法销售。因此,该车不能上牌,更不能上路行驶。“我们花4000元就买一辆只能在小区内行驶的电动车?”老郑夫妇后悔买车时没有问个明白,但厂家也没有任何提示,说明该车不能上牌。在普陀区消保委的调解下,厂家最后作了退货处理,消费者承担20%的折旧费。
与车管所登记的不符
无独有偶。刘先生在某大型超市购买了一辆价值1399元的电动自行车,当他拿着发票到车管所上牌时,才知该车不能上牌。刘先生被告知,该型号的电动自行车与车管所登记的照片不符。对此,刘先生认为自己被商家欺诈,提出了“退一赔一”的要求。
购车前问清能否上牌
“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市场上销售的不少电动自行车面临无法上牌的尴尬,”市消保委有关人士分析,除了上述无证生产、企业擅自改变车型等原因外,电动自行车超标生产也是导致其无法上牌的重要因素。超速、超排量的电动自行车往往销量很好,不少生产企业为了追求经济利益纷纷生产超限速电动自行车。消费者在购买时,有的并不知情,有的却是明知故“买”,一旦上牌出现问题,纠纷随之而起。
对此,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购车之前务必问清车辆是否可以上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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