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小李为了出行方便,想买辆电动自行车代步,不料跑了市区好几家电动车专卖店,都被告知近期不能办理牌照。小李纳闷了,怎么自己想买辆普通的电动车却不能上牌了?
6月7日从市交警直属一大队综合室了解到,事实上市区对电动自行车并没有“停止上牌”,而是为配合6月1日开始实施的“浙版新交规”严格电动车上牌管理,对符合上牌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则继续办理上牌,收费也还是20元。
最近几年间,市区电动自行车出现“井喷”,仅上牌数就猛增到4万辆,还有近万辆处于放任自流状态,一度出现了“黑车扰乱市场、骑车伤人难追究、车辆被窃无从追查”等并发问题。
“浙版新交规”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规定,由以往针对业内人士的《目录》变成了透明度更高的《公告》: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国家和我省的安全技术标准,经省经贸、质量技术监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安全技术鉴定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对鉴定合格的产品,由省经贸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公告,公安机关交通部门予以登记;对无牌上路的电动自行车依法予以50元的处罚,拒绝处罚的车主,民警将依法扣留其车辆。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目前已经购买电动自行车的,要尽快到机动车上牌处进行登记并申领牌证,对符合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登记并核发牌证。想买但尚未购买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应严格按照公告发布的《目录》购买,避免出现所购电动自行车不在目录之列,不能登记申领牌证的问题。
市民普遍要求对街道上大量出现的超标电动车实行禁止,这些超标电动车最高速度可以达到50公里/小时,远远超过国家标准的20公里/小时,速度已经与机动车不相上下。市民小刘认为,目前市面上出售的多是超标的电动摩托车,有关部门应该从生产销售上严格把关。
作为厂家浙江金大车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章小理对电动车的“严格上牌管理”也叫好:“我省考虑到百姓的出行方便,并未对电动车下封杀令,但是对安全问题同样不能忽视,电动车不能成为道路交通安全的隐患,这是需要生产商和消费者共同努力的。厂家不能一味迎合部分市民贪大求快的心理,只有通过技术、成本的提升优化,才能使电动车行业得到可持续发展。”
市交警直属一大队综合室俞良伟说,今后警方将对达标电动车统一上牌、年审,对电动车驾驶员定期进行交通知识培训,对违反交通法规的车辆实行严厉的处罚措施,这样做也正是扬电动车“环保、方便”的优点,避某些人“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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