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陵区消协最近接到投诉,赵女士在铁东某电动自行车店买了一辆电动车,可没骑多久,电瓶就不充电了。由于没过“三包”期,她就找到商家,商店答应给她想办法,在电瓶内加些电解液就算维护过了。赵女士又骑了没几天,电瓶的老毛病又犯了,商家照例是加些电解液给予搪塞。几个月下来,电瓶的“三包”期已过,此时的商家要赵女士掏腰包买新电瓶。
消协提示:接受“三包”要多个心眼儿。首先,消费者购买电动车要选择有固定维修点的商店或品牌,对电动车售后服务问题要与经营者事先约定。其次,电瓶“三包”是经营者的义务,电瓶在“三包”期内出现质量问题,要抓紧时间与商家协商解决或到相关部门投诉。最后,接受维修、更换等处理时,一定要相关人员在保修单上如实填写,对更换的电池要进行认真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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