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已经购买了不能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消费者应保留好购车发票等证据,同经销商协商退换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以维护自身的权益。
消费者:对电动车上牌,从管理的角度来说我举双手赞成。可现实中,很多品牌的电动车不符合上牌标准,作为消费者有多少人能清楚?
消费者:
新买的电动车无法上牌
吴女士称:去年,她先后买了两辆电动自行车,全部按规定上了牌照,结果都被偷,报案也无果。今年2月,她在金华市区一电动自行车专卖店购买了一辆价值2000多元的“千里猫”牌电动自行车,买回家后才发现,这辆车无法上牌。
吴女士说:“买的时候,商家没和我说明。现在这辆车牌照做不出来,我也不敢上路。”现在,这辆电动自行车就放在吴女士家的车库中闲置着。
吴女士认为,既然一些品牌的电动自行车没有列入上牌目录,就应严禁商家销售,不要让消费者花了钱却不能使用。
交管部门:
买前可到办证窗口查询
从金华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了解到, 2004年5月1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车自行车为非机动车,但决定是否登记管理、如何使用的权限,则下放给省一级政府。
2002年8月份开始,凡符合浙江省标准,并被列入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可进行登记,并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牌证。据不完全统计,目前金华市区已有4万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今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也明确将电动自行车列入管理,对于没有根据规定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有关部门有查扣、处罚的权利。
据介绍,目前被列入浙江省电动自行车上牌目录的品牌已达100余种,很多可以上牌的品牌或型号,金华目前还没有销售。
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的有关负责人提醒,商家对于不在上牌目录中的电动自行车应明确告知或停止销售;消费者对所购买的电动自行车不能确定是否可以上牌,可以事先到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的电动自行车上牌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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