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召开“两会”提案和建议反馈会 首次指出楼盘建在路边将加剧交通压力
16日下午,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与人大、政协的部分代表和委员座谈,对“两会”期间代表和委员们关于交通方面的28件建议和提案,一一作了调查并反馈。提案和建议涉及的焦点集中在斑马线、减速带及限速等问题上,关于机动车挂牌和电动自行车的争议也备受关注。
值得注意的是,交警部门对于快速发展的房地产业深感不安。他们认为,目前已建成或正在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多数位于城市主干道沿线,对将来交通的影响极大。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说:“这些高楼建成后,居民一迈出家门就站在马路边上了。房地产建设项目最终会把交通矛盾都集中到路面上来,应该尽早组织专门机构进行调研评价,论证这些项目是否适宜建在这里。”
这位负责人说,比如,湖光路原先交通顺畅,但近年高楼林立,位于南湖公园附近的某娱乐场甚至把公园前门当成“私人车库”,每晚这条路上都停满了车,道路时时堵塞。“城市道路出现潮汐现象,就是不合理规划造成的结果,因此在建设中组成专门的顾问团,提前考虑交通问题是必要的。”有关人士这样建议。
近200处减速带已被拆
据统计,厦门的斑马线“拥有量”在全国同等城市中居首位,全市道路平均130米左右就有一条斑马线。斑马线虽然不少,但还是有行人感到难行。交警部门已征集了10条让行人“难过”的斑马线,请规划部门参与研讨,深入调查原因。近期,交警还将推出100条斑马线,作为交通文明督导岗,交由文明单位认领。
对于引起群众强烈反应的减速带问题,交警承认有些减速带不宜设在城市道路上,设施处已撤除了近200处减速带,余下的工作已交由城管负责。
环岛路限速不可擅自更改
就文曾路能否开通公交线路和环岛路限速等问题,交警支队政委林佳伟说,道路的坡度达到7%即为陡坡,文曾路的坡度为12%,建造标准为三级公路。按相关规定,三级公路夜间不准客车通行,而文曾路在设计时就定位为旅游休闲道路。作为文曾路的管辖单位,市公路局也不同意在该路段开通公交线路。
环岛路限速50公里,这个标准是由公路局根据道路功能规定的,交警没有权力擅自更改。市公安局副局长郑东强说,环岛路的设计标准是城市一级道路,如果时速达到80公里就是快速干道了,必须实行封闭式管理,目前正在施工的成功大道就是封闭型快速路。
限制车辆挂牌并不现实
政协委员包女士的《关于控制厦门本岛汽车总量的建议》的提案,在16日的会上引起了争议。她建议提高岛内汽车上牌价,限制挂牌。交警部门表示此举确实可遏制车辆猛增的势头,但违背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包女士还提出,限制异地牌照汽车上下班时间行驶在主要道路,对异地牌照的汽车在城市中心停车实行差别化管理。交警认为这个建议好但不好操作,有“排外”的嫌疑,担心引起其他城市的相应抵制。
林佳伟说,全国堵车最为严重的是北京,但北京在2008年之前都没有限制挂牌的想法,可能会以提高车辆排放标准来限制,如规定只有达到欧3标准的车才能上路。目前厦门没有一辆车达到欧3标准,惟一的解决办法是发展公共交通,据了解我市今年已将建造轻轨的设想提上了议事日程。
禁电动车必须重定规章
自交警公布了禁、限电动自行车通行的路段后,仍有不少电动自行车行驶在禁、限路段上。有代表说,交警抓得辛苦,但对于电动自行车的处罚似乎震慑力不够。交警表示,全国已有15个省级人大出台了管理电动自行车的相关规定,我省目前态度仍未明确。
据知情人士透露,厦门市“80号令”曾明确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市区道路行驶,新法出台后,因电动自行车纳入了非机动车类,法律允许其上路行驶,要禁止就必须重新制定相关规章。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尤其是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越来越多,给道路交通带来很大影响,而市区土地面积狭小,道路资源紧张,最终结果不排除完全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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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条人行天桥地下通道近期开建
嘉禾路兴隆路口南侧(大唐世家);嘉禾路湖滨北路口北侧(天虹商场);厦禾路大同小学前;厦禾路故宫路口西侧;厦禾路金榜路口西侧(九中附近);湖滨南路美湖路口(电子城);湖滨南路金榜路口西侧(湖滨中学附近);吕岭路泰和花园前;吕岭路台湾街路口西侧;莲前东路华林公交站;湖滨东路人才中心(纳入仙岳路改造,由仙岳路天桥迁建);嘉禾路明发商业城前(因旧城改造撤除,由明发集团恢复承建)。
8个路口将进行局部工程改造
嘉禾路/南山路口、嘉禾路/兴隆路口、嘉禾路/湖里大道路口、莲岳路/槟榔路口、莲岳路/湖滨北路口、莲岳路/长明路口、吕岭路/嘉禾路口(东侧)、吕岭路/金尚路口。
同时打通两条断头路,分别为厦禾路辅路和吕岭路/双浦路口段(龙山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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