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规定的电动自行车目前也不能在广州上路行驶
在5日的座谈会上,广州市公安交警支队刘敬军支队长介绍说,目前广州市面上出现的大部分“电动自行车”并不符合国家标准,真正合格的电动自行车也就在2至3万辆左右。
刘敬军表示,电动自行车对市民交通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去年,广州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29宗,造成6人死亡,28人受伤,与上年度相比分别上升2.6倍、5倍和1.8倍。而今年一至五月份,仅市区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事故49宗,伤亡56人,平均是去年同期的4倍。刘敬军提醒市民,在决定购买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谨慎,等有关规定正式出台后再行决定。
据介绍,目前广州路面上出现的大部分电动车和电动摩托车等超标“电动自行车”并不符合国家标准,这部分车辆不属于非机动车,而是属于无牌上路的非法机动车,其重心高、惯性大、车速快、安全系数低。市交警部门已从今年3月开始,集中警力进行重点整治。截至5月20日,共依法拘留违法上路行驶的电动车902辆,超标电动自行车138辆,擅自安装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164辆,机动三轮车1931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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