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下午,根据广州市政府的部署,广州市公安局就广州市电动自行车能否登记上牌及上路行驶问题召开首次征求意见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31名与会的市民代表一致赞同严厉禁止超标准、轻摩化的电动自行车上路,对于符合标准,时速在20公里以下,外观酷似自行车的“电动车”则有不同看法。
共识:超标“电动车”不安全
荔湾区站前街的居民冯昌雄说,超标“电动车”重心高、惯性大、车速快、安全系数低,很多驾驶人并不具备相应的驾驶技术资格,因此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但符合标准的“电动车”应另当别论。广州停车难,交通堵塞,电动自行车刚好有灵活、容易停的优点、无疑是最理想的交通工具之一。他也承认,市区交通设施未为电动自行车做好充分准备,建议可以从区域、驾驶人驾驶技术、身体素质等方面加以控制。
正骨医院的主任医师杨斌表示,东风路限摩前,病房里躺着的八成病人与摩托车事故有关,限摩后,这个比例大大减少。就他观察,电动自行车上路也很不安全。
广园小学的温绵雄说,从去年起就感觉到电动自行车多了很多,经常是无声无息就到了学生后面,学校门口经常发生磕磕碰碰的纠纷。
不少与会代表认为,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究竟给不给在广州上牌,相关明确规定应尽快出台。荔湾区的利剑峰认为,这个问题无法回避,必须尽快确定,否则老百姓买了可能会有损失。如果要禁的话,等到泛滥起来后再治理难度也很大。
建议:划区域限制“电动车”
利剑峰建议,能否考虑各地区交通的具体情况,制订一个时间和有限制的空间,暂时允许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广州市妇联的许东雨也建议,如果电动自行车不能上路,应在地铁口多接驳公交线,也可设自行车保管站,方便市民。
广州市城管支队的郭敬曦说,广州市城管部门是支持限制电动自行车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从城市管理的角度来说,限制电动自行车对加强城市管理,维护城市形象有很大作用。而对于近郊、远郊地段,应在充分调研后再分类对待。
“电动车”伤亡事故飙升3倍
广州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刘敬军说,根据调查分析,目前广州市路面上出现的大部分电动自行车并不符合国家标准,真正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数量在2万至3万辆左右。据统计,2005年广州市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29宗,造成6人死亡,28人受伤,与上年度相比,分别上升2.6倍、5倍和1.8倍。而2006年1~5月,仅市区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事故49宗,伤亡56人,是去年同期的4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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