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武汉市黄陂区工商分局披露电动自行车抽检结果,抽样的7个品牌电动自行车,全部因“超重”而被认定为不合格。
近日,该局在黄陂前川双凤大道周边的电动自行车经营部,抽样7个品牌的电动自行车,送至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了检测。按有关规定,电动自行车整车重量应不大于40公斤。然而检验报告显示,受检电动自行车除一款为48.3公斤外,其余全在54公斤以上,一款标称“嘉陵”TDP051Z型电动自行车更是达63.2公斤。
据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统计,今年共受理电动自行车类投诉274件,是去年同期的2倍。然而,几乎没有人提及车辆“体重”的问题。
市工商局提醒,电动自行车“体重”超标,容易造成制动不灵或刹车距离过长,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自行车时,除车速、电池容量外,也应关注车重这一容易被忽视的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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